73岁工人别墅内干活时坠亡 业主、承包人、工友谁该担责?
来源网站:news.hs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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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干活, 承包人, 雇佣关系, 业主, 别墅, 劳务, 责任, 亡者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无
相关议题:工伤/职业病
- 73岁工人在别墅内干活时坠亡,家属感到寒心。
- 工人和郑师傅被张某雇佣,共同给张某干活。
- 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亡者存在过错,需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
- 业主应该承担责任,因为放弃了对装修工人安全、资质等方面的审核。
- 张某和业主都具有确保装修工人安全施工的责任和义务,他们放弃了监管责任,不代表就可以免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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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郑已经73岁了,因家庭经济原因,他还坚持外出务工。“8月6日他在一栋别墅内装修,不小心摔下来,送往医院抢救,8月8日抢救无效死亡。”近日,老郑的家属向华商报反映,“事发后,也没有人过问这个事,让我们家属非常寒心。”
“我和老郑给这栋别墅进行水路、暖气改造,事发时我在别墅负一层干活,老郑在负一层上面的夹层干活,突然就听到‘咚’的一声,我赶紧去看,老郑从夹层摔到了负一层,一动不动。”工友郑师傅说。
华商报记者来到事发别墅,工友所说的夹层到负一层高约2米。小区物业告诉记者,事发后听说有装修工人受伤,他们便拨打了120。
郑师傅说,当初是张某找到了他干活,“主要是给排水和暖气改造,这个活我一个人干不下来,就给张某说得两个人,他也同意,随后我就叫上老郑一起干。”
随后记者联系了介绍郑师傅干活的张某,他解释,老郑来别墅干活他并不知情。随后自称是张某代理律师的女子给记者解释:“6月底7月初的时候,是朋友介绍说别墅业主有些装修零散活找到了张某,张某又找到郑师傅,至于郑师傅又叫来老郑,张某是完全不知情的。”女子说,“这个人张某连见都没见过,现在出事了往我们身上赖呢。”
女子称,7月中旬活就干完了,之后业主说管道有漏水状况,便又联系了郑师傅去查看一下。出事那天是两人返工查看管道漏水时,不知什么原因老郑摔倒最终不幸死亡。“这个老人和我们不是雇佣关系。”女子说,“人是郑师傅找来的,工资也是郑师傅开,和我们这边确实没啥关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业主将装修业务承包给张某,并且给张某支付装修款,张某雇佣郑师傅干活,郑师傅又叫来老郑帮忙,从而说明郑师傅与老郑均受雇于张某,共同给张某干活。
张某和郑师傅及死者老郑建立了雇佣与被雇佣关系。除非张某能够证明张某将装修业务以合同的形式分包给郑师傅,郑师傅又叫来老郑干活,才能认定郑师傅与亡者建立了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张某与亡者未建立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否则应视为,郑师傅和死者老郑均是给张某干活,属于雇佣关系。
赵良善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亡者也存在过错,亦应承担过错责任,需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
赵良善建议,张某、郑师傅尽量与亡者家属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亡者家属可诉诸法院,由法院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划分各方责任,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秦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张华称,业主作为别墅的第一责任人,放弃了对装修工人安全、资质等方面的审核,应该承担73岁的工人摔伤后不治身亡的责任。其次业主将水路、暖气改造工程交由张某负责,而张某也未尽到对工人安全、资质的审核,同样应该担责。至于工友郑师傅找到老郑帮工,仅负有很小一部分责任。“无论是业主还是包工的张某他们都具有确保装修工人安全施工的责任和义务,他们放弃了监管责任,不代表就可以免去责任。”张华说。
其次,业主支付了工程款后,刨去合理的工钱,还可从收益多少来判断应承担的责任。张华补充道,“如果郑师傅和老郑只是挣了辛苦的工钱,其余部分被张某拿走,那张某同样也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华商报记者 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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