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就能不给员工赔偿?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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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SS直聘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分析或评论
关键词:劳动仲裁, 公司, 工资, 裁员, 清偿, 补偿金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无
相关议题:企业停业停产或倒闭, 工作时间, 裁员, 工人仲裁/起诉, 离职辞退(包含遭到裁员或逼退), 工资报酬
- 如果公司借口倒闭裁员,实际上并未进行清算注销,甚至是继续经营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用违法解除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
- 即便公司破产了,有了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劳动者的利益一般也能优先清偿。
- 入职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按照一年算,如果入职没有满六个月,那么应当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 支付的月工资补偿,指的是你在这个公司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自然也会算上绩效奖金、加班费、提成等一起来平均。
- 为了最大可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公司破产早期,可能还没有申请流程时,最好就果断、及时地通过劳动仲裁来确认自己的权益。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小时候,我接收到的一个理念是,发现问题,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但现在,我们更讲究从客观现实找原因。比如,有时候被辞退不一定是你的问题,可能是公司要倒了。
经历两次公司倒闭与一次业务线关停的倒霉蛋张一枚,紧张兮兮地敲响了本准的小窗。他揪心的问题有点多:“公司要倒闭不会拖欠工资不给吧?”、“业务线关停是不是算经济型裁员不给赔偿啊?”、“怎么才能要回拖欠的工资?”以及“我怎么这么倒霉?!“
关于最后这个问题,我也无法给出除了玄学以外的答案,但其他问题,我们还是可以一起讨论一下的。
成年人的世界里写满了不容易,遇事先往最坏的情况打算已经成了惯性。在现实里,有合规合法的企业。但也有些老板打着倒闭的旗号,换项目、换人员,还不想给原来的员工正当赔偿。也有老板偷偷亏空投资,不给员工发放薪资。
要知道,如果公司借口倒闭裁员,实际上并未进行清算注销,甚至是继续经营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用违法解除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
很多人有个思想误区,认为公司倒闭了拿不出钱,走法律程序也没用。但是,此时走法律程序依然有好处:
(1)即便公司破产了,有了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劳动者的利益一般也能优先清偿。
(2)劳动仲裁有时效性,如果不在期限内主张权利,超过时效再想去追究公司责任就比较困难了。及时主张权利,拿到仲裁裁决,可以先把债权债务关系固定下来,不管是后续申请强制执行,还是参加破产清算,都是一种保障。
如果从规模上看,业务线裁员与整个公司倒闭,那肯定不是一样的量级。业务线裁员,与正常裁员时给付的标准是一样的。
但破产时的裁员,存在一个可能会用到的知识点,叫做“经济性裁员”。有人说“经济性裁员可以不给赔偿”,可如果有但不给,这肯定是不行的,拖欠工资的行为更是违反了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2、员工的工资、社保以及补偿金,在公司破产清偿的第三位。这意味着,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有可能得不到赔偿。这种情况怎么办,具体我们放在下文中再展开聊聊。
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这也是小准反复提醒,要提交劳动仲裁的原因。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拿到补偿金的理由可能包括: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等等。
在实际情况中,这些补偿不可能说全部叠加起来赔付。如果是一般的经济裁员,正常该根据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来决定。每满1年,就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
入职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按照一年算,如果入职没有满六个月,那么应当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张一枚的问题紧接着又来了,“问题是,我工资拆分了,底薪很少,岂不就赔那么一点?”
相信这个疑问,很多人都有。现在许多企业的薪资结构很复杂,工资底薪少,加上奖金、提成之类的工资,才是每个月的实际工资。
支付的月工资补偿,指的是你在这个公司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自然也会算上绩效奖金、加班费、提成等一起来平均。如果算下来的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月薪资标准,也要按照当地最低月薪标准来支付。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破产流程一般不会自动启动,需要有关人员申请。这个有关人员可以是债主,也可以是公司自己。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就会对公司是否具有“破产原因”进行审查,如果审查通过,那么就会受理破产申请,公司这时候才真正进入到了破产程序。
之后,法院将会指定一个称为“管理人”的机构,来处理公司的各项事宜,包括接受债权申报,制作清偿方案等工作。
但这个破产流程其实非常长,几个月到几年都有可能。作为普通员工,肯定是不能拖这么久的。
所以,为了最大可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公司破产早期,可能还没有申请流程时,最好就果断、及时地通过劳动仲裁来确认自己的权益。在取得生效的仲裁判决后,如果公司还没破产清算,可以迅速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很不幸,在刚拿到仲裁结果或者仲裁进行中的时候,公司就被法院受理破产了,这时就很难去申请强制执行了,只能等着管理人审查债权完毕,制定好统一的清偿方案之后,才有可能拿到自己那部分应得的工资与补偿。
此时,管理人会根据员工提供的公司资料,调查员工工资拖欠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张榜公告。同时也会给员工一段异议期,对榜单上的内容提出异议。
但到这个阶段,其实已经失了先机,所以发现公司有走下坡路的趋势时,就应当提高对事情的敏锐度,尽早地收集证据,提交仲裁申请。这是最快也是能更大程度保障自己利益的方法。
张一枚的故事,要说不幸呢,又挺幸运的。他之前都赶上了公司还没有完全倒闭的时候被裁员优化,属于拿着赔偿走的那一批员工。可这一次,公司虽然宣布倒闭,但还没有提交法律程序,所以还有挽回损失的可能。
但在这里,我突然对他问的“为什么那么倒霉,总碰要破产的公司、走到要裁员的业务线?”这个问题有了一点想法。其实就是怎么甄别公司在走下坡路,怎么挑选到一个能长久发展的业务线嘛。这些,我准备等到下次见面,再讲给你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