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曝大规模裁员?刚刚,万达紧急回应!
来源网站:baijiahao.baidu.com
作者:红星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大规模裁员, 万达, 地产, 贷款, 有限公司, 集团
涉及行业:服务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广东省
相关议题:裁员, 失业, 离职辞退(包含遭到裁员或逼退)
- 万达集团被曝将开启大规模裁员,但该消息已被官方否认。
- 万达地产集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中包括万达地产、河源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河源市福新创建有限公司。
- 万达集团面临债务压力,正在与银行商讨延期还贷方案。
- 延期还贷可能会影响企业信用,甚至导致实质性违约。
- 张霖是万达集团的“老将”,曾任万达文化集团总裁、万达集团副总裁、万达集团财务总监等多个职务,现任万达地产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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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称,6月前万达集团将开启大规模裁员,以降低人员成本。5月20日,万达集团在官网发布声明称,网传万达大规模裁员消息不实。
虽然传言得以澄清,但万达系缺钱、成老赖也再次受到外界关注。
万达地产成失信被执行人
天眼查APP显示,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万达地产)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资本约40.5亿人民币,由深圳迪迅实业有限公司和富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8.7%、1.3%,深圳迪迅实业有限公司由万达百货100%持股,而深圳迪迅实业由万达百货100%持股,万达百货集团前身则是早年被王健林收购的在香港注册的迪讯投资。
今年4月13日,万达地产发生工商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张霖变更为黄国斌。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4月20日,万达地产两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分别被强制执行8.41亿元、2.46亿元,合计10.87亿元。
今年4月4日,因申请人中华富星有限公司的申请,法院正式进行立案,主要是万达地产在国内仲裁裁决一案中,未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随后,万达地产、河源市福新创建有限公司、河源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被执行人。
4月20日,上述三家公司成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具体情形均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
除了三家公司,万达地产原法定代表人张霖也被限制高消费,即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可以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以及不可以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资料显示,张霖是万达集团的一员“老将”,于2000年3月加入万达集团,曾任万达文化集团总裁、万达集团副总裁、万达集团财务总监等多个职务,曾任万达地产董事兼总经理。
2022年6月,张霖担任万达地产董事长,2023年4月,万达地产发生工商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张霖变更为黄国斌。
据天眼查APP信息,万达地产此次成为“老赖”,栽在广东河源的地产项目,被其昔日合作伙伴起诉。
此次一起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除了万达地产,还包括河源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河源市福新创建有限公司。其中,河源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万达地产100%持股子公司,而河源市福新创建有限公司则是河源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华富星有限公司各自持股90%和10%,此次万达地产正是被中华富星有限公司起诉。
万达集团尝试延期还贷
万达当下面临的压力也在延期还贷的情况中反映出来。
5月16日,有媒体公开信息称,万达集团正在和境内的银行进行谈判,试图延长万达地产的一些项目贷款到期时间。其目前想要延期偿还今年到期的贷款本金,但利息的支付并不延期,仍愿意支付利息。
出现延期还贷的情况反映出万达当下面临的债务压力。DM查债通数据显示,仅境内债券一项,万达集团及其相同实控人年内待偿还的本金便达到41.63亿元,待偿还的利息约为7.14亿元。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翟亚龙认为,延期还本金,但偿还利息属于贷款展期,一般情况下是指借款人现金流出现问题,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无法履行贷款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也有一些贷款展期是在贷款到期之前双方协商后变更了贷款期限,其他条件维持不变,这种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属于违约。
据此前报道,近期万达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等一些集团的主要债权行开始商讨无还本续贷的方案,但目前仅是初期磋商,暂未形成具体的方案。
一位熟悉银行信贷业务的人士表示,仅就“延期还本金,但偿还利息”本身而言属于借款合同的变更,实操中要取得银行的同意难度很大。但如果是“无还本续贷”,这种做法在实践中还是较多的。
他解释道,“无还本续贷”通常适用于贷款客户在贷款到期前向银行提出续贷申请,银行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如银行同意续贷的,在原贷款到期日前与贷款客户签订新的借款合同,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原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客户继续使用贷款资金。在表现形式上,相当于“延期还本金,但偿还利息”。
一位央企背景的金融机构人士称,对于延期还贷的诉求,银行肯定是不愿意同意的,但是没办法,如果不同意,肯定会把情况引向更不利于自身的局面。但有过这种行为的企业,即使最终延还贷款成功,它的信用会降低,进而影响它的后续发债。
“我们之前就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有开发商延期还贷,虽然还没有到还贷的截止日期,但是为了稳妥起见,在我们公司内部,已经将这种行为当作实质性违约,并在报表中计提损失。”他表示。
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