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韩城二电公司工人坠亡 两公司各被罚30万

发布日期: 2022-10-27
来源网站:news.hsw.cn
作者: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检修, 现场, 佳源, 公司, 韩城
涉及行业:建筑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陕西省

相关议题:肮脏或危险的工作环境, 工伤/职业病

  • 2022年5月4日,亿佳源建设有限公司在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炉脱水仓施工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一名易通公司职工坠亡。
  • 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现场施工工人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采取硬隔离措施,未对作业现场巡查人员进行告知提醒,未安排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导致事故发生。
  • 数名现场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受到撤职、建议解除劳动关系。
  •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亿佳源建设有限公司和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被罚款30万元。
  • 事故调查组由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发改委、总工会、龙门镇政府等单位组成,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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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亿佳源建设有限公司 “5•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据发布内容,2022年5月4日15时50分许,亿佳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佳源公司”)施工人员在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电公司”)1号炉脱水仓施工现场打开平台格栅吊装口准备进行脚手架材料吊装作业,陕西易通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通公司”)现场巡检人员在平台巡检时,不慎从打开的格栅吊装口坠亡。

事故发生后,韩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关单位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韩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发改委、总工会、龙门镇政府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根据调查报告事故,该事故发生在2022年5月4日15时50分左右。按照二电公司年度检修计划,2022年4月26日至5月20日对1号机组进行C级检修,1号炉1A、1B脱水仓在检修范围之中,配合检修的外委施工单位是亿佳源公司。

5月4日7时30分许,亿佳源公司二电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张冠华组织项目部施工工人安排当天工作任务。11时许,正在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的张冠华接到二电公司检修部锅炉专业锅炉综合班副班长王拥军的电话,告知其在脱水仓检修现场检修时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够需要进行加高处理,张冠华回复王拥军早上马上下班,待下午上班后安排人员进行处理。15时10分许,四名工人先后到达脱水仓施工作业现场,用随身携带的黄色警戒带对设备平台格栅吊装口下方东西道路上进行了围挡防护, 15时20分许,在脱水仓二层平台进行巡检的检修部锅炉专业职工刘某某站在平台上1A脱水仓附近看手机,两名施工工人未对刘某某进行告知提醒。

15时50分许,拉运扣件的工人驾车刚到现场就听见身后约1米处有东西掉落的巨大声响,回头发现,一人躺在地面,头部附近都是血迹,随即在现场大声呼叫。随后赶到的120救护车随车医生现场确认坠落工人已死亡。

据事故报告了解,坠亡工人刘某某系易通公司职工现系二电公司检修部锅炉检修专业综合班派遣工。事故直接原因是现场施工工人在平台打开现场格栅吊装口后,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采取硬隔离措施,未对作业现场巡查人员进行告知提醒,未安排现场安全监护人员。现场巡查人员刘某某在进行巡查时,注意力不集中,对现场环境观察不周,导致事故发生。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亿佳源建设有限公司“5·4”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数名现场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受到撤职、建议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对亿佳源建设有限公司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处以3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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