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下法律红线边缘的留守少年 | 深度报道

发布日期: 2022-11-07
来源网站:ww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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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者处境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司法社工, 孩子, 父母, 学校, 家庭, 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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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议题:

  • 未成年犯罪数量上升,低龄犯罪上升,一些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辍学失管。
  • 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97万人,96%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隔代照料。
  • 留守儿童在缺少引导和关爱的环境中,经历了超越童年的委屈与痛苦,有的受到暴力伤害。
  • 新空间司法社工组织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了解犯罪成因以及后续监管条件,提供帮助。
  • 很多留守儿童父母在外地打工,只能跟随老人一起生活,而隔代教养的老人往往文化程度低,只能提供生活层面的基本照料。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2022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报告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报告指出,2018年至2021年,我国未成年犯罪数量上升,低龄犯罪上升。一些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辍学失管。2018年至2022年9月,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后实施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48%,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中,未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3万人,占9.9%。

据《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报告(2019)》显示,截至2018年8月底,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97万人,96%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隔代照料。如何解决数量庞大的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漫长的系统工程。

他们总以一个群体的形象出现,而对他们个人来说,当有些人意识到自己曾经的“留守”经历时,已经长大成人,结婚生子。有些人身上背负着“留守”的伤疤,对父母的情感难以言喻;有些人继续父母的老路,在城市中打工,他们的孩子又成为新一代留守儿童;而有些人在被忽视与失管中踏过法律红线,人生从此偏离正轨。

我们不该制造一种对留守儿童的刻板印象,但需要追问的是,该如何保护那些在法律红线边缘徘徊的孩子,家庭、政府、社会究竟应该给予何种支持,让他们拥有一个安全的出口。

赵佳拾起地上的麦秸秆点燃,扔到了自家那座生活多年、土坯草顶的房子上。父亲拎着酒瓶子,满脸不可置信——那会儿他刚从外地回来,喝醉了,砸坏了家里唯一的电视,不断冲赵佳叫嚷,“到哪都把你找回来,你永远是老子孩子!”

两个妹妹躲在爷爷身后,而爷爷则躲在赵佳身后。赵佳跟父亲对峙,憋了很久开口:“从今以后我们一刀两断,你再也不要找我。”

那是2018年,赵佳13岁,在老家河南周口读初一,爷爷靠低保拉扯他和两个妹妹。母亲在生他小妹时死于难产,那时他才4岁。之后,父亲便陆续在广东、浙江、昆山打零工。他很少寄钱回来,总是消失很长一段时间,再突然回到家里。赵佳对他印象不深,记忆中,他也几乎没享受过来自父母的爱。

父亲脾气暴躁还酗酒,偶尔回家,常打骂兄妹三人。有一次,赵佳吃饭时发出了声响,父亲端起盛满菜的碗摔在地上,菜汤溅了赵佳一身。

董书涵对赵佳的印象深刻——赵佳是她博士毕业论文的受访者之一。董书涵目前在英国利兹大学读博士,研究长大后的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2021年,她陆续访谈了22个曾有过多年留守经历的人,最小的16岁,最大的27岁。

在缺少引导和关爱的环境中,这些孩子们经历了超越童年的委屈与痛苦,有的受访者差点被强奸,有的因为拿过别人一块糖而被称作小偷。“他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不能做单纯的小孩,经历了这么多,长大了之后也没法成为很好的大人。我能理解当有些人走向犯罪时,是真的已经‘守不住’自己了。”董书涵说。

对父亲的不满在赵佳心头堆积,终于在那天,愤怒达到了顶点。他希望这把火永远将自己和父亲隔绝开来。如果父亲无法给他照护和关爱,至少也不要再给他带来暴力和烦扰。

若以董书涵的定义来看,赵佳最终算“守住”了。因为烧的是自家房子,也没人受伤,村民没有报警,事情不了了之。几天后父亲再次离家,赵佳带着爷爷和妹妹们继续住在烧了半截的老房子里。直到后来村里修路,建了彩钢房,赵佳才借钱安置了爷爷和妹妹。

烧掉房子不久后,赵佳去了广东打工,工作是清洗旧衣服。现在他17岁,每月赚3500块。两个妹妹总跟他要钱,她们成绩不好,也想辍学出来打工,他左右不了两个妹妹的选择——事实上,他连自己也顾不过来。他告诉董书涵,空闲时,他就靠打游戏消磨时间,也曾短暂谈过恋爱,但他觉得自己未来应该会成为“老光棍”。

成都新空间司法社工组织的社工胡婷婷见过更多“没守住”的孩子。自2016年起,受成都地区公检法办案机关的委托,新空间司法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了解犯罪成因以及后续监管条件。

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社工们会对这些孩子进行长达半年至一年的帮教,针对犯罪原因介入,跟进动态,一对一进行个案辅导,或对有相同问题的孩子开展团体活动,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帮助。

到目前为止,他们接受的委托案例有600余例。在完成这些案例的社会调查后,胡婷婷估算,这其中约35%至45%的涉罪案例为留守家庭。在这之前,成都市中院少审庭曾对2010年审理的38件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分析总结,其中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率占41%。

在新空间司法社工提供支持的案例中,有一个从小生活在川西高原少数民族地区的少年西西,他身材清瘦,左臂上文着“忍”字。

西西父母离异,他和父亲、哥哥相依为命,小学没毕业就辍学在家。父亲常年在外打工,连续几年没回家,西西逐渐和父亲失去联络。2017年7月,17岁的西西和表弟一起去了成都,他们没有工作,身无分文,连续几天露宿街头、没有饭吃,两人深夜在一家医院的住院部偷盗多部手机,被警方抓获。

办案人员联系不上西西的家长,因此委托新空间的司法社工担任西西的“合适成年人”——当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讯问和审判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不宜到场时,须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担任“合适成年人”陪同参与讯问——新空间的司法社工分别在看守所出席了两次案件审查到场、在法院出席了一次案件审判到场,最终,西西被判处几个月的监禁处罚。

但被释放后没多久,他和表弟再次在同一家医院偷盗手机而被抓。两次侦查讯问,西西都没有家长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到场,他也无法提供任何家长的联系方式。

在胡婷婷接触的案例中,有的孩子父母都在外地打工,他们只能跟随老人一起生活,而隔代教养的老人往往文化程度低,只能提供生活层面的基本照料,“我们接触到的(老人)有初中文化已经算高了。”胡婷婷说。还有孩子被留在老家,由于没有能依靠的祖辈,只能在不同的亲戚家中流动,在寄人篱下的状态下长大。

当孩子需要父母时,得到的往往只是简短的通话或者金钱。很多父母并不知道孩子在家里是什么样子,得知孩子犯罪后的第一反应是,“我的孩子一直很乖,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胡婷婷认为,帮助孩子“守住”,家庭需要承担首要责任。在对孩子进行介入帮扶时,社工们也注重对家庭的介入,帮助父母调整不正确的教养方式。

“如果父母自己做不到关注孩子状态、管教孩子,相关的社会帮扶体系也没构建起来,当孩子出现行为异常时,父母不知道向谁请求支持。当家庭、学校、社会都失效,就会出现问题。”胡婷婷说,“不能非要等到孩子犯罪了,让法律处罚他。”

像新空间这样的社会力量,在成都尚未实现完全铺开。“如果真的能够做到(社会力量)全覆盖,从孩子生活的区域到学校,或者进入社会后,有相关单位或社会组织来关注的话,其实有可能孩子就不会走到违法犯罪的那一步。但这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

董书涵认为,更重要的是,孩子被谁直接照顾,跟谁生活在一起,是否得到直接照护人的关爱。她告诉记者,许多受访者谈到,父母外出打工之前,就已经同家族中的亲戚存在矛盾,这种矛盾并不会随着父母离乡而消失,而是会延续到留守的孩子身上。这导致许多受访者在留守时期并没有得到监护人很好的照顾和关爱。“这其实无法清晰定义到底是哪一方的责任。”董书涵说。

在胡婷婷接触的涉罪未成年案例中,孩子们犯罪原因大同小异,共性是对法律缺乏认知,甚至有的孩子不知道偷东西是违法的。

向孩子普法往往被认为是家庭或者学校的责任,但支教老师尤蔚认为,即便学校设有普法主题班会,也很难验证实际效果。

去年9月,尤蔚从贵州来到广西百色的一所乡镇中学支教。学校只有六个班,她一来就接手了初一班主任的工作。整理学生资料时,33个学生,有30个是留守儿童。大部分学生家在偏远山村,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上学时只能寄宿在学校,放假时才能回到村里。

很快,尤蔚就观察到,这些被隔代养育的孩子,老人给予的管教约束和关爱非常少。早婚早育在这里并不鲜见,有些初中学生的家长还不满30岁。学校每个月会组织女学生验孕,上学期一个初一女生检测出了怀孕。

在这里,人们对法律的认知常被生活经验遮盖。一个六年级的小学女生,结识了附近学校的初中生,两人很快双双辍学同居,不久后外出打工。后来,由政府、教育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部门组成的联合机构反复联系女孩家长,要求家长将女孩送回学校继续读书。最后,他们不得不强调,女孩未满14岁,男孩已构成强奸。

一代一代的孩子们过早脱离家庭庇护,去外面讨生活,现在,尤蔚教的孩子正慢慢走上了和父母一样的路,成了“一个解不开的循环”。

为补偿不在孩子身边的愧疚,父母们往往不吝给孩子们钱。很多学生对钱没有概念。总是很快被花完,有父母跟尤蔚联系,说孩子花钱不太对劲,两人一对,孩子曾多次以交补课费、参加学校活动为借口撒谎要钱,从父母那要不来钱,有些学生就想别的办法,有人去网上贩卖自己的大尺度照片,有人则开始偷抢。学校里偷盗情况严重,中考时非考生会放假,返校后宿舍总被翻得乱七八糟。

最让尤蔚束手无策,几欲放弃又放不下的学生叫迟建。他本该是个体育苗子,至少尤蔚这么认为。迟建瘦高,在田径上颇有天赋。初一运动会,他一个人就赢下了大部分田径类的奖项。尤蔚总有意鼓励他,但迟建常常没太大的反应,上课时不是在睡觉,就是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

他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承担教养责任的是他大伯。但大伯的教养方法只有打骂。尤蔚曾给迟建父亲打电话,她向孩子的父亲提起,希望他能关注孩子的体育天赋,但却没能收到迟建父亲的回应。

有一次,迟建带着班里的几个学生趁夜翻墙出校,在校门口的商铺里偷东西,被老师抓到后扭送进派出所。老师们没办法,希望民警能对孩子们做出惩戒,起码“吓一吓”,让他们不敢再犯。但办案民警说,孩子是未成年,不能拘留他们。孩子又被送回学校。尤蔚不敢放他们回家反省,怕他们就此辍学,再也不回来了。

在迟建偷东西被抓之后,学校又发生了类似的事件。一个女生被外校男生带着一起去偷摩托车,被警察抓到后,以同样的理由让父母把孩子带回去。女生的父母没再让她回到校园。

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以往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亟待加强。

《意见》也提到,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需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董书涵认为,建立详细、透明的档案是必要的。囊括父母打工的详细信息,紧急联系人,学校联系方式等信息,“但在我的研究中,很多受访者所在的村镇没有这样的记录。”

实际上,早在2013年,教育部、全国妇联、团中央等五部门就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但建档之外,如果发现孩子存在行为异常,如何逐级上报解决、建立多方参与的沟通系统,则缺乏具体指导。而落实到各地,不同地域面临着不同的问题,还得靠当地相关部门依照本地实际情况,摸索具体的操作办法。

四川是劳务输出大省,在四川宜宾市长宁县马村,1200多户中有孩子的家庭有800多户,这其中,留守儿童家庭占了一半,父母双方在外打工的被称为全留守儿童,父母一方在外的被称为半留守儿童。

马村对留守儿童家庭进行了细致的信息建档,包括孩子的健康状况、父母的婚姻状况、父母务工地点以及孩子是否有特殊需求。对于艾滋病家庭、涉毒家庭、刑事人员家庭,也会给予特殊关照。

马村是“童心港湾”项目的一个开展站点。“童心港湾”项目是共青团组织在村级层面常态化开展的关爱留守儿童项目。2019年,马村从村里聘请“童心妈妈”参与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活动,“童心妈妈”会保持和留守儿童父母的联系,发现孩子有叛逆行为或者不良行为也会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父母。村里还要求,每月对留守儿童开展不少于四次活动,平时对留守儿童家庭要求进行常态化走访。

在村书记陈诚接触的案例中,曾有两个女孩,母亲去世,父亲在外打工,爷爷也去世后,因为缺少照护,出现厌学等问题,“童心妈妈”第一时间联系孩子父亲,沟通后,帮助对接了多个渠道对孩子进行帮扶。

在马村,学校也会设置法治副校长岗位,由当地派出所所长担任。一些年轻的村党支书记也会担任校外辅导员,针对留守儿童开展心理辅导、课业辅导和文艺活动。学生离校后,村组干部会不定时在村里巡视,进行安全和法治宣传。“包括防止孩子小偷小摸或其他犯罪,这是硬性任务,如果你的辖区出现这种情况(安全问题或未成年人犯罪),干部的考核会受到直接影响。”陈诚说。

陈诚坦言,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部门往往在行政体系中属于边缘的部门,能够获得的资金并不多。相比其他村,马村已经拥有了更多的经费保障,这也是留守儿童保护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有利条件。每年,马村能够得到光华基金会提供的3万元左右经费,用于开展留守儿童工作。对应的工作人员每月有固定的1900元左右的工资。“其他村也很羡慕我们这里有这种机构(基金会)支持,这是很好的保障。”

一个体系的建立往往是在不断的发现和探索中逐步完善。在马村,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了一张网络,“一旦孩子有行为异常的苗头,我们马上就能发现,也会及时干预和纠正。”在走访中,陈诚和同事们发现有个男孩在家里没有穿衣服。为此,他们定期请志愿者来为留守儿童开展性教育课程。

马村并不能代表全部,在记者采访到的其他地区,留守儿童工作开展的情况参差不齐。在吉林市某村,一位妇女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谈到,该村约有1100户,其中留守儿童家庭10户左右。由于留守儿童数量较少,开展留守儿童工作就没有固定经费,缺少上级部门的关注和指导,因此也没有开展对留守儿童的建档工作。一年仅能开展一两次关爱留守儿童的宣讲活动,很难有具体落到实处的措施。

系统环环相扣,从家长到学校,从村镇基层工作人员到社会团体力量,正在试图编织一张兜住孩子们的网。而这张网的网底,则是法律。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内的多部法律法规强调,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后,从监护人到政府层面都有制止和报告义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9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加强管教。公安机关、居委会、村委会发现本辖区内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第40条也规定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依法调查处理。并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采取措施严加管教。

但没有细化的实施细则,一旦进入实践中,法律就会显出无力。“你发现这个儿童有异常行为或者不好行为,要报告,但是怎么界定这个行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肖姗姗说。只有细则尽早出台,法律实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肖姗姗多年来从事刑法学、犯罪学以及未成年人法学研究。她谈到,这些内容强调了监护人或者其他层面的制止义务,但仍缺乏强制性保障。

2022年初,《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其中规定如果父母没有对孩子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导致孩子有违法犯罪行为,法院可以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进行家庭指导,督促监护人履行职责。

但《家庭教育令》的法律性质并不明确,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所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父母责任的确定并没有落到实处。

在肖姗姗看来,判刑并不能一次性解决涉罪未成年的问题。判刑带来的后续后果需要耗费漫长的时间,才能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在她看来,关于预防留守儿童犯罪,父母责任是比较重要的。法律建设需要从这方面强化,她认为,在明确《家庭教育令》的法律性质后,需要制定相关的父母责任法,来强调留守儿童的父母责任如何具体落实。

董书涵在访谈中发现,孩子们对父母的感情出现了两个极端。要么是憎恨冷漠——“你怎么对待我,我就怎么对待你”;另一个极端则是将这种感情投射到下一代。有的无论如何都要把孩子带在身边,有的则表现冷漠,直接接受了“孩子必将和自己一样成为留守儿童”的命运。

“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或政策体系去保护这些孩子,弥补他们的缺失。这个状态是不会终结,它将一直存在,循环往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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