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代工厂搬迁补偿争议:无效调解如何转为有效谈判

发布日期: 2023-06-07
来源网站:clb.org.hk
作者: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分析或评论
关键词:补偿, 用人单位, 谈判, 工会, 社区, 中心, 街道
涉及行业:制造业, 电子/仪器/计算机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广东省

相关议题:离职辞退(包含遭到裁员或逼退), 企业停业停产或倒闭, 失业, 工人运动/行动, 拖欠工资, 工资报酬, 裁员, 工会

2023年不少沿海城市的工厂接连倒闭搬迁,引发大规模裁员和工资拖欠潮。5月时,CLB才刚刚跟进深圳宝安区运丰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线搬迁个案,一个月时间未到,同城宝安区的上市公司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也同样因为工厂搬迁拖欠赔偿,引发工人罢工抗议。5月中旬的深圳已经是炎热的夏天,不少工人顶着烈日在长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求助。

CLB事后致电该社区中心,驻点法律顾问李先生透露,工人罢工后社区的协调委员会已经组织多次谈判,当中包括资方代表,以及员工自行选出的10多名代表参与,希望就搬厂事宜探出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不过,谈判过程就实质方案无明显进展,更沦为管理层打感情牌扯皮的场域。没有参与谈判的员工眼见数日都谈不出结果,更不愿意回厂工作,只能继续围在中心门口躁动。CLB认为事件走上谈判桌,本身是一件好事,但谈判跳过工会直接由不熟悉劳资关系的行政权力主导,最终只能演化成劳资双方互相情绪勒索的无效沟通。

根据公司网站上的资料,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电子信息产品智能装备解决方案供应商,是中兴、格力、松下、西门子、欧姆龙等企业的供应商。公司并在2009年9月公司实现A股上市,是行业内第一家上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深圳建有生产基地,员工总数逾千人。有工厂工人在网上求助,指土地被政府征收,工厂需要搬迁,但厂方表示不随迁的员工算是自动离职,不会有赔偿。视频中可见,大量的工人在当地的党群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门外聚集,希望讨一个说法。求助工人更拍下了中心楼顶飘扬的国旗,高声说:“看到没有,五星红旗飘得很高啊!”

在4月28日和CLB的通话中,社区中心驻点法律顾问李先生透露,确实有员工因为搬厂纠纷前来求助,长圳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接待处理,并召集了厂方代表及十多名员工代表开会商讨。

不过,李先生所提及的调解委员会并非专门处理劳资纠纷性质的部门,CLB质疑这样或难以应付这类相对复杂的纠纷,李先生则补充说街道劳动办及人事局都有参与,职工服务示范点也有介入,另外还有社区的法律顾问参与其中。

“能调解就调解,调解不了的,比如需要相关部门的,(这个纠纷)也请了劳动办的人过来,包括人事局都有过来处理。”

会议最终是由政府行政部门主持,公司和员工代表在会议室内探讨处理的方法,会后再在大礼堂中向其他员工交代谈判的进度。李先生指根据法律,如果涉及市内的搬迁是不涉及经济赔偿的,而在会议中,资方给出的方案是,将会为所有工人提供4000元的一次性补偿;而对于搬厂造成的不便,公司将会为随迁的工人安排班车接送,或者提供员工宿舍。但是这样的方案,员工代表们不愿意接受,尽管5天时间内开了3次会议,但是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李先生解释说,很多工人工龄比较长,尤其有一些已经有15、6年的工龄,他们对于这样的方案较难接受。

不过翻查资料,其实早在2022年4月时,政府就已经公布消息,宇顺厂需要搬迁。在2022年12月13日,宇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就搬迁涉及的相关安排向股东发出公告,透露宇顺需要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完成房屋清空、移交手续;员工方面则需随厂区搬迁,未跟随厂区搬迁人员,公司将按劳动法等的有关规定合法终止劳动关系。

李先生说提及的市内搬迁不涉及赔偿,其实仅仅是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中衍生的说法。但如果直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则不一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需要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反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上限为12年。即使以5000元月薪来计算,有15、6年工龄的职工因搬厂可以获得的赔偿都高达7、8万元。很明显,4000元的一次性补偿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太多。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在视频中见到大量的工人顶着烈日也要聚集在中心门口,尤其是工作多年的资深员工,更加关切这贴身的利益。李先生说,每日中心外有逾百名员工等候,因为即使已经有员工代表在开会,但是工人们仍然十分忐忑搬厂的处理和赔偿,因此也没有心情留在厂中工作,干脆就在门口等着会开完,希望可以第一时间知道进展。

李先生的口吻有些无奈,也有些迷惑,尤其是明明政府行政部门牵头,这万众瞩目的会议进行了逾周却没有什么进展:

“更多的时候,双方处于感情上的一个交流……有时候聊着聊着可能没有那么的具体化的一个方案,讲讲到这个就开始打感情牌去了。后期我们还是打算通过协商,或者说谈判的水准适当的提高。”

社区中心曾购买的法律服务,而这位李先生就是提供法律服务的顾问,他作为社区调解的一部分参与在“调解”当中,面对这样的情况,他感到迷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种“调解”难以发生效果,实际上有着重要的结构性原因在内。社区中心乃是政府机构,请外包的律师来调解,本身就有了一个清晰的立场指向:政府以“中立”的姿态介入劳资纠纷,指望律师“依法”一步到位的解决各方争议,重要的是事件不危害正常生产和造成社会影响。殊不知,当下的情景还并非简单的“维权”,需要做的工作远远超过“提供法律意见”的范畴。

可以说,这是在进行一场商业谈判。因为劳资双方都希望事情可以不用走到“法庭见”的地步,所以选择的坐下来谈判。而为了让工人们更信任、会议更容易谈出结果,“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一开始调解不了的情况下,迅速找到了街道劳动办及人事处等行政机构出面参与,但仍然事与愿违,会议还在没有效率的空转。

玉堂街道工会有“街道集体协商竞赛” 何不趁此落到实处?

但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如果企业或者街道一层富有谈判经验的工会能及时出面,亟须代表的工人们则不用临时选出员工代表参与他们并不熟悉的谈判,相信也能放心待在厂内一边工作一边等待结果;而另一方面,空调房里的会议也会更结果导向,不至于上演互相浪费口水的戏码,也节省了政府的行政资源。

说得容易,也许有人会觉得,现实情况就是这时候并没有富有谈判经验的工会出面。但情况是危也是机,毕竟工人们仍然站在中心外,看着国旗充满期待。另一方面,谈判经验并非空手得来,虽有技巧,也一定是具体的劳资双方从实战中磨合出来的智慧。在工厂所在的光明区政府网站上,玉堂街道工会在2022年到2023年购买了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并在2022年的10月分启动,其中的工作内容提及“要积极组织开展街道集体协商竞赛”。既然已经有这样的工作方案,劳资双方都希望达成共识,那么以宇顺厂现时的状况来实战演习,又有何不可呢?对于工会来说,哪里还能找到更合适的实战机遇呢?现在行政机关作支援,又有法律服务在现场,加上厂方对员工随迁有渴望,谈出让员工满意的结果机会很大,那么,对于工会来说,这又何尝不是最能得到工人信任的时刻?

当然,事后若作检讨,也发现其实宇顺早就已经公布了要搬迁的消息,无论企业工会还是当地区/市的工会应该早有预判,搬迁一定涉及到工人的利益,如果早做部署,甚至仅仅提醒厂方早早告知员工若随迁可以有班车接送,并将“4000元”补偿作为搬迁奖励,那么工人对事情的看法可能会很不一样。

荷兰服装品牌G-star,因主动撤单导致越南制衣厂关闭,供应商将品牌告上荷兰法院。法院裁定,荷兰品牌严重违反合约,法院根据合约关系,并提及企业未能履行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罔顾越南工人的利益,判决企业需要向越南制衣厂赔偿。宇顺电子是为许多国际品牌代生产的,当中更包含德国品牌西门子,工会如果能了解欧洲的新立法,尝试将品牌拉上谈判桌,尝试提高订单价,那么对于无论宇顺厂的工人,还是宇顺厂本身,都能有更大的空间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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