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我把老板送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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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劳动仲裁, 公司, 工资, 仲裁, 应届生, 证据
涉及行业:服务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湖南省
相关议题:工资报酬, 工人仲裁/起诉
- 刚毕业的年轻人因为缺乏社会经验,容易在职场上踩坑受欺,他们会因为渴望学习而放低对薪资待遇的要求和标准,也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在签订合同和实际工作中,难以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 年轻人在面对劳动权益被侵犯时,很少提起仲裁,但应届毕业生也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在劳动仲裁的拉锯战中,打工人们必须充分掌握主动权,充分准备各种材料和证据,并在调解的过程中毫不忍让直接交锋。
- 徐慕和黛西都遇到了工资问题,徐慕最终在开庭前与公司达成了协议,虽然只拿到了诉求的三分之二,黛西也通过调解结束了仲裁。
- 年轻人需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因为追求学习和成长而忽略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学会寻求帮助和维权。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2021年6月,刚毕业的徐慕应聘上了河南郑州一家总部在北京的造价咨询公司。面试时,徐慕与HR聊清楚了试用期限、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等情况,对一切都很满意。
每月工资只有一千,试用期不缴纳社保,父母觉得不靠谱,多次提醒她“你别是被骗了”,但徐慕有自己的坚持,在她看来,作为刚毕业的应届生,迈入职场后最重要的是学到新东西,薪资待遇也许没那么重要。
每个月一千工资到账,发了等于没发,生活费几乎都靠家里补贴,徐慕有时候也觉得难为情,但还是挨过了6个月的试用期。
然而,到了转正的期限,经理压下她的转正申请,本来应该发3500元的工资也仍然只发了1000元,徐慕询问后,经理回答她:“你现在的水平还没达到要给你发3500的水平,后期你如果做得好了,错得少了,再给你慢慢涨。”
一个月后,经理又以公司架构调整,实习生不批准转正为由,告诉徐慕未来三个月都不发工资了,还继续给她画饼,“再忍忍,跟着我干都会越来越好的”。
职场PUA、降薪,徐慕再也难以忍受,一气之下想辞职走人。不过,听到另一位因降薪离职的同事说自己决定劳动仲裁,这倒鼓舞了她,“她的工资还发了,我的都没有发,我比她更严重,为啥不去仲裁呢?别人要是欺负我了,为什么还要忍着?”
找工作,是离开校园的年轻人进入社会的第一关。智联招聘《2022大学生就业力调研报告》数据显示,截至4月中旬,在有求职计划的应届毕业生中,仅46.7%已收获Offer。然而在拥挤的就业市场,拿到offer也并不代表着能够顺滑进入职场。
像徐慕这样的年轻应届生,因为思想单纯、缺乏社会经验,初入职场往往容易踩坑受欺。一方面,她们因为渴望学习,会放低对薪资待遇的要求和标准,另一方面,也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在签订合同和实际工作中,难以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黛西是2020年应届生,毕业前一直没有找到喜欢的工作,戏剧影视专业的她决定北漂寻找机会,入职了一家专做影视外包项目的公司,工作内容是视频的拍摄与剪辑。
黛西遇到的问题更加棘手:入职后未及时签订合同,拖欠工资,加班严重,老板甚至要求员工带着洗漱用品上班,住在办公室里。2021年五一前,加了半年的班,项目结束以后,黛西终于休息了两天,本以为会拿到拖欠的工资和承诺的奖金,但却收到了邮寄的辞退书,辞退理由竟然是“旷工”,她气得吐槽,“这老板比周扒皮还周扒皮。”
其实在签合同的时候黛西已经察觉到了不妥,工作地点不清楚,发薪时间也没有说明。她给学法的朋友看,对方指出,“从这个合同里看,这家公司可能不太好。”
但黛西还是签了合同,“我那会刚毕业,没有什么经验,我特别需要有一个人在我旁边,我很喜欢带我的编导老师,希望能跟他学点东西。”在黛西看来,刚踏入职场的自己能跟着优秀的领导同事学东西,这是这份工作能给她带来的价值。即使公司待遇并不完善,不知名、规模小,也能够接受。
2020年10月,2021届毕业生米昊通过秋招进入湖南长沙的一所教培机构,经历了两轮筛选面试,签三方协议、实习合同,一切程序都很正规,五险一金基本保障都完善,“公司也比较大,所以刚开始也是信任的。”
但工作两个月后,公司开始大范围裁员,主管把他叫到办公室,以“续课目标没达到”为由要辞退他,并且不给予任何补偿金。但这一理由在米昊看来站不住脚,合同并没有约定没达标就辞退,“这个规定写在公司的内部文件里,而且第3次才会有惩罚措施。”
教培行业的风波他隐隐有感知,但真的卷到自己的身上的时候,他还是有点懵。从办公室回家之后,他果断地决定了申请劳动仲裁。连夜查资料、咨询律师,米昊第二天打印了资料和证据,拿着申请去了长沙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
根据《擎盾2020劳动领域大数据》的分析,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年龄在18-30岁的原告仅占总人数的27.6%。一般来说,应届毕业生因为缺乏社会阅历,在遇到劳动权益被侵犯的时候,也很少提起仲裁。
在湖南一家仲裁委员会做仲裁员的张翼对「后浪研究所」提到他的一个观察,来劳动仲裁的主要还是40岁往上的低技术含量劳动者,“年轻人算少的”,这些年轻人“仲裁请求的最大头一般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及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对于刚踏入社会的应届生而言,独自面对一场法律纠纷确实是一个挑战。劳动仲裁的程序是申请人先递交材料和申请,案件受理后,会有工作人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才会开庭审理。
一般来说,申请劳动仲裁要准备各种材料,除了劳动合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企业信息、仲裁申请书之外,证据也很重要,不同的情况,证据的类型也不同。
从2月中旬离职以来,徐慕开始收集证据。她遇到的是工资问题,所以在证据清单中,她准备了沟通入职的微信聊天记录、工资转账记录、与延期转正、拖欠工资有关的聊天记录等内容。因为准备得非常详细,在跟仲裁员沟通的过程中,她甚至能够不看清单直接指出,在证据清单的第几页第几行可以回答这个疑问。
在劳动仲裁的拉锯战中,打工人们必须充分掌握主动权。徐慕每个周五下午都会给仲裁员打电话,了解公司的意愿,仲裁员的建议,以及表达自己的想法。在调解的过程中她也会毫不忍让直接交锋。因为公司给的1000元工资低于郑州市的最低工资,按照法律应该补足差额。但公司不承认这一点,认为徐慕来公司签了合同就接受了一千元的薪资。“那你这是知法犯法吗?”徐慕直接还击怼的对方无话可说。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21年1至10月,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2万件,其中仲裁结案率为93%,调解成功率为67%。事实上,为了能够尽快拿到钱,许多打工人都会退让一步,与公司达成和解。
在经过调解后,徐慕终于在开庭前与公司达成了协议,虽然只拿到了诉求的三分之二,她也算是松了口气了。了解到其他有相似经历的网友,在仲裁结束后迟迟没有拿到钱,徐慕一直担心自己可能会走到法院“强制执行”那一步。
黛西也通过调解结束了仲裁。她的老板是一个98年的男孩,在她眼里,这个比她年纪还小一岁的男孩“幼稚,缺乏法律常识”,竟然在调解时还带上自己的父亲壮胆。他算准了黛西和同事们因为无法提供工作打卡记录,以她们并没有上班为由,一直不肯松口。但为了尽快解决事情,她和同事们一再退让,“我们连报销的钱都不要了,最起码把工资和加班费给我们。”
最终,经过协调,黛西放弃了加班费和三个月的工资,老板承担了社保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以及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调解书写明,公司应支付工资及补偿金13000元,而黛西原本的诉求是四万多。
石头终于落了地。按照调解书规定,公司应分三次赔偿她工资和补偿金一共13057.98元。这是她在劳动仲裁后收到的第一笔钱。
徐慕把自己的经历分享到社交网络,有近四千条点赞,有网友私信她,“我要仲裁的公司威胁我,说仲裁结束不会放过我,怎么办啊?”徐慕安抚她的情绪,并提醒她及时存好录音,保存好证据,“首先是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但这段经历还是给她造成了伤害,因为前领导的PUA和打击,徐慕陷入了很长时间的自我怀疑,“我走到这一步钱已经不重要了,得出口恶气。”现在的徐慕,褪掉了职场新人的胆怯和青涩,面对委屈的时候,多了几分无畏,“不能被人欺负了”。
仲裁结束后,老板迟迟未把钱支付给她,反而还把她告到了法院。老板认为这13000元中,有4000用于缴纳社保的钱是他的,并警告黛西说这是“不正当收入”,黛西感到莫名其妙,“钱还没有到我手里,我就被告了。”为了这件事,黛西又特地请假去开庭,结果是对方败诉。
从去年五月到十一月,黛西花了半年的时间与公司斡旋,虽然最后胜诉了,也拿到了钱,但这段经历对她而言实在不算成功。同公司有其他同事去仲裁的,但因为证据不足都失败了,她和另外两个同事一起团队作战才好不容易有了结果,而且一万三千的金额也远远无法弥补她的损失。
米昊工作过的这家教培机构“不肯低头”,他已经做出了退让,接受了两千元的补偿金调解,但公司硬要根据仲裁结果来——最终裁决书上写的是公司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人民币4000元。
虽然赔偿金更多了,但米昊却陷入了更大的被动:公司不愿主动赔偿,他苦等到现在也没有拿到仲裁的四千块钱。“公司不在意那几千块钱,他是不想那么快妥协,如果我这么快妥协了,那么公司还有其他人在等着(赔偿)呢。”
今年4月,米昊去了趟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这四千块钱,他也不清楚,了解一下别人的情况,“快的话两三个月,慢的话可能一年。”
应届生们要面对的就业难题也远不于此,隐性歧视、求职压力、职场PUA···在仲裁以外,他们仍然有许多脆弱的地方需要被保护。
据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就业研究所报告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与2020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1.2%,而求职者的数量上升了37.8%。
顺滑就业的门槛抬高了。2022年3月以来,一些互联网公司陷入裁员风波,许多22届毕业生自爆被毁了三方协议,还未入职就已失去工作。对他们来说,入职前被鸽,是吃了哑巴亏。事实上,应届生们收到的offer、签订的三方协议无法替代劳动合同的作用,即使具有约束力,但在碰到被裁员波及、无故毁约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往往束手无策,连劳动仲裁的门槛也无法够到。这种毁约的情况可以转向普通诉讼,但流程更加复杂,所需要付出的时间成本也更多。
计算机专业的雷辉是今年的应届生,他在春招期间拿到北京一家互联网企业产品经理的offer,没想到接到offer不满一个月,他就被裁员了,HR告诉他,因为疫情原因,公司营收受到影响,内部岗位优化,他无法入职了。被裁之后,公司曾告诉雷辉可以推荐他到其他岗位工作,除此之外,没有赔偿和其他表示。
“三年的疫情影响,再加上长期的行业内卷,让我们金三银四的招聘季变成了破三烂四的裁员季,这就影响到了我们应届生的就业。”忽然失去了工作的雷辉只能重新求职,但广投的简历没有回音,只得到了一家车企的面试意向,至于具体能不能面试,他还在等通知。
在就业环境的影响下,雷辉做了另一种打算,如果找不到工作,就去创业。“我现在对找工作这个事情并没有太大信心了,接下来要干嘛我也不知道。”
刚进入社会的年轻打工人,在校园与职场的过渡中还未适应新的秩序和规则,总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就业困惑。在复杂现实中,年轻人们需要有更丰富的法律常识和更积极的应对姿态去面对未知的问题。
「后浪研究所」梳理出来职场新人容易遇到的10个棘手问题,跟北京致诚公益律师团队劳动法律师陈强聊了聊,来看看陈强律师从专业角度给出的解答。
陈强: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天眼查”或“企查查”等网站,根据查询用人单位的全称,查询其注册地、注册资本、存续状态、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
异地注册的公司可能会导致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需要跑到注册地去起诉,大大增加维权成本,这个问题也不尽然。因为劳动争议一般是由劳动者先行提起仲裁申请,根据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公司注册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提起申请。所以在实际劳动关系履行地申请仲裁是可行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那么应当先行、尽快提起诉讼,避免公司根据诉讼管辖原则向注册地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会一定程度上增加维权的成本。
陈强:在你接受offer之前,公司一般可以随时撤销offer,除非offer上写了回复截止日期;在你接受offer之后,公司这时候想收回offer,应该给予违约赔偿。
陈强:如果你只是接到了offer,但并没有回复公司表示接受offer,那这不叫毁约,叫来去自由。
如果你接受了offer再反悔,公司有权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但如果offer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理论上不能超过公司实际损失的30%),可以让法院来调整。
陈强:与自己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都要和公司沟通确认,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资福利计算方式、是否需要加班、加班时间、加班工资计算方式等等。
如果与公司沟通无果或公司一直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别太慌张,注意保存好自己按时按量为公司提供劳动的证据(打卡记录、工作日志、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证……),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即便没有劳动合同,这些证据也可以帮助你认定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从而保障自己应得的权益。
陈强:如果不存在考核不合格等情况,约定的试用期结束后,就应该享受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式员工待遇。劳动法对试用期有很严格的限制,公司不能随意延长,也不能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如果出现公司拖延转正的情况,应该主动找公司沟通,保存好沟通证据。如果真的遇上公司随意解雇你,一定要有勇气维权。公司如果在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比较主观的理由辞退劳动者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会被判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陈强:公司想以“不能胜任”职位为由解雇员工,流程实际上是相当复杂的:先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往往需要有明确客观合理的考核制度作支撑);再经过调岗或培训,证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否则要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事先通知工会;成功解雇后,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在以上流程中有不合法不合规的地方,要勇敢协商或维权,司法实践中公司用“不能胜任工作”来解雇员工绝大多数情形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胜诉率一直很低,在北京和上海甚至都不到10%。
陈强:公司如果没有足额支付工资,在符合以下两种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额外支付一笔法定的经济补偿的。①是劳动者有证明双方关于工资标准相关约定的证据,如劳动合同等,②是单位拖欠工资达到一定周期且双方没有就延期工资支付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拖欠工资达到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也就是一个月,被认定为法定情形中的“未及时支付”的概率比较高。
发生这种情况后,应该及时找出工资计算方式的依据,先找公司协商,注意保存协商记录。协商无果的可以先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公司改正。公司还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陈强:法律对能够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做了严格限制。没有特殊约定,劳动者提前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只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但是,如果存在约定了合法合规的服务期且公司确实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单位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
或是公司给予特殊待遇(户口、房、车)等情况,违反约定的劳动者则有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
陈强:首先,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留存一份劳动合同并好好保管,这是日后维权过程中最最重要的依据。
此外,还可以注意保存与公司沟通待遇的聊天记录,以及工作日志、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等可以证明自己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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