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满50女满44到龄不续聘”风波始末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新京报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旬阳, 医院, 人员, 岗位, 违法
涉及行业:服务业, 医疗卫生
涉及职业:政府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者
地点: 陕西省
相关议题:工人仲裁/起诉, 工资报酬, 招聘, 离职辞退(包含遭到裁员或逼退)
- 旬阳市人民医院实施“男满50女满44到龄不续聘”规定,导致多名员工被解聘。
- 黎小英是第一个通过劳动仲裁成功调解的护士,获得8万多元赔偿金。
- 旬阳市政府责令医院修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并向19名被解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
- 被解聘的员工认为“年纪大了无法胜任一线工作”之说不公平,表示自己仍有能力胜任工作。
- 旬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的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各类津补贴四大部分组成。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因年满44周岁,今年6月30日,黎小英被陕西省旬阳市人民医院解聘。
她毕业于当地卫校的护理专业,曾在部队里担任过护理员,2006年2月进入旬阳县(现旬阳市)人民医院工作,在内科担任护士,两年前调入输液中心。至解聘时,她已经在旬阳市人民医院工作了17年零4个月。
实际上,“男满50女满44到龄不续聘”这一规定,旬阳市人民医院并非第一次实施。根据旬阳市政府9月4日的通报,2022年以前该医院解聘15人,2023年解聘4人。
这19人当中,黎小英是第一个走入劳动仲裁程序并成功调解的护士。8月,经过仲裁,她和医院达成和解,获赔8万多元,这促使过去被解聘的人也开始为自己维权,并将这一“规定”推向台前,引发热议。
9月4日,旬阳市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旬阳市人社局于9月1日向旬阳市人民医院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15日内修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主管局审定后执行。
目前,经双方协商,旬阳市人民医院已向19名被解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
对于今年6月30日被解聘的4名员工来说,焦灼两个多月的烦恼在上热搜之后的第三天得到解决,黎小英也拿到了合计16万余元的二倍赔偿金。
9月4日,旬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旬阳市人社局于9月1日向旬阳市人民医院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15日内修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主管局审定后执行。来源:旬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44岁职业危机
黎小英曾在内科工作。夜班从下午5点半一直上到第二天早上8点,五天轮一次,她坚持了12年。此后她专上白班,从早上八点上到下午五点半。白班期间,可以和很多新来的小护士交流,传递一些经验。
在医院内科,每天都要走两万步以上。干满15年之后,黎小英因为常年奔走,腿部受伤,申请调到输液中心工作,尽管不用四处奔走,但一天行走也超过一万步。她记得,疫情刚解封时,以及甲流严重时,输液中心异常忙碌,有时排长队,队伍排到中心大门口,年轻的护士忙不过来,面对混乱局面也缺少经验,护士长对她充满信任,让她上前去扎针,缓解排队拥堵的情况。“在应急方面,我随机应变,还是比年轻人占一定优势。”
黎小英所在的输液中心,一共有五名护理人员,年龄集中在35岁以下,只有护士长年龄比较大,也只有护士长是在编人员。
在药剂科工作的赵琳琳说,药剂科80%的员工都是编外人员,年龄最大的一位已经满55岁,退休后被返聘回来工作。
赵琳琳在旬阳市人民医院工作了14年,在门诊中心的药房工作了近十年,需要倒夜班。直到最后几年才申请调到住院中心,只上白班。
为了避免不续约,赵琳琳考取了执业助理医师,有中级职称,但仍然无法避免这场44岁职业危机。
多名受访者介绍,在旬阳市人民医院,只有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2010年以后都是一年一签。今年6月30日,被解聘的4人中,有一人入院工龄已满20年。
今年6月1日,解聘通知传达到黎小英所在的科室,次日,她从护士长处接到口头通知。去年被解聘的员工就曾和她谈论过这个话题,并让她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这一次,她才真切意识到轮到自己了,“在医院已经工作十几年了,还是有感情,当时通知我的时候,非常伤心。”
旬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龚永武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解聘的原因是“这些员工年龄大了无法胜任一线工作。”
龚永武说,医院聘用了超过400名护理人员,而其中很多人会因身体原因申请调岗,比如“不能给患者打针,不能上夜班”,“几百人不可能都安置到行政后勤岗位。”
黎小英和赵琳琳确实申请过调岗,但调动的岗位仍然是一线,并非闲职。
对于“年纪大了无法胜任一线工作”之说,黎小英和赵琳琳都不认同。赵琳琳是药剂师,日常工作在药房配药,这项工作对于体力的要求没有那么高,而且由于熟悉药品,其实她能更快捷地配置好药品,“再干十年都没有问题”。
护理可能存在这个问题,黎小英说,不可否认,现实中肯定会有一些因身体原因,确实有无法胜任一线工作的年纪稍大的护理人员,但“一刀切并不公平,谁都有老去的那一天,况且我们才44岁,正当壮年。”
据赵琳琳所知,这19名被解聘的员工中只有一名男性,他在2019年被解聘,是120救护车的司机。过往被解聘的人员还有来自检验科、质控部门等科室,而今年被解聘的其他三人分别来自心电图室、B超室、120调度中心,她们干的仍然算是一线工作,而不是后勤。
9月1日,新京报记者联系了旬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龚永武,对方表示忙于处理相应事务,不便接受采访。9月4日,旬阳市政府发布情况通报后,记者再次联系龚永武,他短信回复表示:“感谢支持关心,我想认真静心工作。”
《旬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受访者供图
劳动仲裁
据9月4日旬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情况通报,2017年,旬阳市人民医院制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除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
该办法还规定,“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签订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根据聘用人员在合同期的综合考评结果和医院的编制用工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实行优胜劣汰,促进聘用人员合理流动。”
最新版2023年的《旬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延续了上述规定,已取得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特殊紧缺岗位的聘用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不再续聘;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该文件显示4月28日印发,并标明抄送旬阳市卫健局。
在黎小英之前,2022年被解聘的8名员工也曾试图维护自身权益。
赵琳琳作为去年8名被解聘的员工之一,她和同事们曾向院领导递交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但是没有回音。辗转几次之后,大家也没有勇气和信心继续反映情况,这一次维护权益以赔偿1万-2万元告终,最高的赔偿不超过25800元。
旬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的工资结构是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院龄)、绩效工资、各类津补贴四大部分构成。以赵琳琳为例,四部分加起来,她的收入为5000元左右。而最终她拿到的2万多元的赔偿金,只按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计算,也就是每月1500元的岗位工资加上每年50元递增的薪级工资,乘以12个月,并没有算上绩效工资和各类补贴。而无论是工龄14年还是16年,2022年被解聘的这一批人员都是按照工龄12年来计算。
黎小英先和同伴去找院领导商量,希望能够继续工作,得到的回复是,“按照医院规定来”,院方提出向她们赔偿两万五千元,商议以失败告终。后来黎小英和其他两位同事,每人支付3000元聘请了一位律师,她们向旬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的结果是调解。8月22日当天,黎小英和医院的两位工作人员达成和解,而实际上,黎小英对补偿的具体条款仍然不十分清晰,只是觉得金额总数可以接受,便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医院支付黎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2565元,即按实际月工资乘以17.5个月的一倍支付经济补偿金,黎女士自愿放弃其他请求。款项已在前段时间支付。
在黎小英收到赔偿金的几天内,那些只是收到1万-2万元赔偿的前员工开始行动起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月31日,旬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人社局立即介入调查,相关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023年8月22日,黎小英收到劳动仲裁调解书,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为82565元。受访者供图
违法成本
医院违法是确定的。
北京权佑律师事务所李明莲主任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旬阳市人民医院的违法事项包括:未与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未与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违法,以该文件辞退劳动者违法;单方解除合同违法。
这个结论也得到了旬阳市人社局的支持。
9月4日,旬阳市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经调查,2017年旬阳市人民医院制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依据该办法“除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规定,存在未依法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二款(一)(三)项、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
旬阳市人社局于9月1日向旬阳市人民医院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15日内修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主管局审定后执行。
李明莲律师介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性。没有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的案件比较常见,根据劳动者诉求不同处理结果也不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差额工资;劳动者也可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并要求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差额。
这次旬阳市人民医院19名被解聘人员,基本上是第二种情况。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姜颖解释,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较低。她说,有些特殊行业对年龄、体力等有一定的限制要求,“认为年龄偏大了就不适应这个岗位了,这种观念和这种做法是很普遍的。”
但是姜颖认为,做出“无法胜任工作”这样的判断,需要用人单位按照一套客观的严谨的考核制度来进行科学评估和认定,而不能主观地以年龄来一刀切。姜颖说,如果考核结果是“不胜任”,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不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这样做了之后仍然“不胜任”,才能够按法律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对不胜任工作的员工就没有办法,好像我聘了他,我就得用他一辈子,就一直等到他退休,可以加强考核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在实践中,劳动者如果法律意识不强,因为维权成本高而退却,这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用人单位就觉得我这么做,劳动者好像也没有提出什么反对意见,就认为这是很正常的。”类似旬阳市人民医院这样的案子,一旦劳动者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用人单位几乎注定败诉。
2023年,旬阳市人民医院解除四位同志聘用关系的通知。受访者供图
当护理人员老去
护士这份工作在坊间被称为“青春饭”,按照医院龚书记的说法,在30-40岁之间会有一些人主动辞职。不过,新京报记者采访的几位解聘人员都没有动过辞职的念头。
在旬阳市,在医院工作,每月拿着5000元左右的工资,对她们来说,既体面,也安稳。
卢倩在旬阳市人民医院工作了16年半,在心电图室,她的工作绩效是可以量化的。每个月一个双休,三个单休。上了几天班,每天给多少病人做了心电图,一个病人算多少钱,都有清晰的量化数据。因为在办公室工作,她从未觉得自己无法胜任。“我觉得我们这年龄挺年轻的,正是能干的时候让我退休,我实在有点接受不了。”
卢倩说,今年一起“退休”的人当中,还有一个参与过抗疫一线的护士。这位护士打针经验丰富,技术好,“每次别人打不了的就喊她赶快去,她一下就给扎上了。”抗疫结束还获得过表彰,但到44岁这个关口,依然成为被解聘的一员。
在旬阳市,一共有三家公立医院,除了旬阳市人民医院,旬阳市妇幼保健院和旬阳市中医院的规定都是50岁退休。
“50岁退休,我完全能接受,但是现在我还有力气干活。44岁这个年龄就真的很尴尬,这个年龄都会在原单位工作等着五十岁退休,谁还会去换工作?”赵琳琳每天骑摩托车上班,10多分钟到达医院,每月还贷1000多元,孩子吃饭在学校解决,应该说,这个年龄正是她没有多少后顾之忧可以安心工作的阶段。她的首要诉求是能重回医院上班。但这几乎已不可能。
工作的这14年,医院也有考在编的机会,但是要么她没有准备好,要么已经超龄无法参加考试了。
风波平息后,她们仍在继续找工作。黎小英说,除了养老公寓,还有私立医院可以选择。
卢倩找工作遇到一些障碍,她打听过一些工作,但都没有合适的,现在整个县城都听说这则新闻,“我们找工作,人家单位就说了,你们单位都不要你了,我们要你干啥。”即便有同伴能偶尔找到工作,大多数也只能持续一两个月,“一份两千工资的工作,人家还不给你管社保。”
卢倩说,有一位工作人员,进医院较晚,工作了10年,社保年限还没有缴纳够,但却已经44岁了。“她现在必须得赶快想办法。比如说我工作了16年多了,至少我交了15年的养老保险,而她就麻烦了。”
赵琳琳则比较幸运,半年前,她在社区中心的卫生室找到了工作,虽然收入相比医院大幅减少,但是离家近,工作强度也能承受,还能照顾上六年级的孩子。
幸而这些困境,在医院接到“限期改正指令书”,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后,暂时有所缓解。
“很快,下午5点多签字,晚上到账。”9月3日晚上,这几年被解聘的旬阳市人民医院前员工都拿到了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以赵琳琳为例,去年她只收到2万多元的赔偿金,今年这个数字重新计算后变为12万左右。黎小英最终也拿到了16万多元的赔偿金。
款项到账后,她们都很满意,不愿再多聊和医院的纷争。小县城是熟人社会,人际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亲戚朋友依然在医院上班,她们也怕影响到仍在医院工作的人。
此前,8月25日,旬阳市人民医院发布了最新的招聘通知,招聘护理人员20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姜颖认为,此次旬阳市人民医院的案例,暴露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不够尊重。“我就想用年轻的,体现了用人单位的傲慢。如果年轻人知道到了44岁就要被淘汰,那员工的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会大打折扣,越临近四十几岁的时候就会人人自危。”反过来,员工的工作也影响到医院的服务和发展,姜颖认为,保护劳动者实际上最终促进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建共享共同的发展。
姜颖说,随着中国逐步迈入老龄化,劳动力市场发生了变化,在劳动力人口持续下降的情况下,人们不应当歧视中年劳动者。
(应受访者要求 黎小英、赵琳琳、卢倩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朱清华 实习生 程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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