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妈妈产后返岗两个月竟被停薪留职,公司: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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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职场妈妈, 支付工资, 公司, 工资, 产假, 生育, 记者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上海市
相关议题:工资报酬, 工人仲裁/起诉
- 妈妈在产假期间公司发放了部分工资,公司要求她还回已经发放的生育津贴。
- 妈妈认为公司在产假期间发放的工资并不完整,不应该要求她还回生育津贴。
- 妈妈向劳动部门提交了劳动仲裁,但公司却停薪留职并删除了她的考勤和管理权限。
- 公司表示只要妈妈还回产假期间的工资,就会继续发放后续工资,不再要求还生育津贴。
- 律师解释,公司在员工产假期间不需要支付工资,但也不能要求员工还回已经发放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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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小可向《民生一网通》节目组发来求助说,去年她升级做了妈妈,在12月份拿到了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定后发放的4万多元生育津贴。今年4月小可产假结束回公司上班,两个月后公司却要求她上缴4万多元的生育津贴。
这是什么操作?
已经发放的生育津贴
公司为什么要回去?
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在小可产假期间,公司依然给她发工资,小可不能同时占有生育津贴和工资,所以小可的生育津贴要还回去。
但小可认为,公司在产假期间发的工资也并没有发全,原本9000多元的工资只发了一半,自己没理由把生育津贴还回去。
绕来绕去的问题
集中在几个关键点
公司在产妇产假期间还需要发工资吗?
已经发出的生育金,公司能要回去?
今天一早,记者就跟小可来到了黄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目前小可的案件已在受理中。说起这几个月的遭遇,小可满是委屈。
求助人 小可:我4月初回来上班以后,一开始工资是照发的,7月份的时候公司告诉我说工资不能发了,让我把生育津贴交回去以后才能继续给我发工资。
公司解释,根据公司的《制度汇编》,已经在小可产假期间发放了部分工资,所以这生育津贴就必须还给公司。然而小可的《劳动合同》上也没有关于生育金的规定,只是说发放事宜全部参照公司的《制度汇编》。
小可向记者展示了《制度汇编》中的内容:员工产假工资按月享受,产假期间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餐费补贴及满勤奖,其他工资项目正常发放。
由于公司员工里女性人数少
且年龄相对较小
所以目前还没有其他同事
遇到跟小可同样的问题
小可说,自己的产假前税前工资是9500元左右,产假期间工资只有4700多元,本来就少了一半,如今还要她上缴4万元生育津贴,这让她不能接受。
之后小可跟公司总部沟通,总部坚持让小可上缴生育金,在这期间小可依然在公司上班,只是工资是一分钱都没拿到。于是,7月份小可向劳动部门提交了劳动仲裁,案件也于8月30日开庭,没想到第二天快下班的时候,公司向她发出了《停薪留职通知》,她当即表示不能接受,随后公司就把小可的考勤权限和管理权限全部删除,现在她想上班都不能进门打卡。
节目前
记者联系了小可的公司
想了解公司目前的态度
其负责人又回应说
只要小可把产假期间的工资转给公司
那么产假后6-8月的工资会发给小可
也就是说,现在公司不需要小可上缴生育津贴了,只要她把产假期间的工资还了就可以,但停薪留职还要继续。针对这一回复,小可说,不接受。
她认为,公司没人跟她沟通过就停了6月份之后的工资,而且让她退4万元生育津贴的态度很强硬,今天又说不用还生育津贴,还的是工资,如此反反复复的变化对于她一个职场妈妈来说,太不公平。
企业在员工产假期间需要支付工资吗?
生育津贴为什么要交给公司呢?
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山
给予解释
赵山:公司的相关规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但生育津贴和工资,员工确实只能享受一项。因为员工在产假期间不给公司带来劳动收益,如果企业还照发工资的话,其实对企业也有经济压力。所以企业在员工产假期间是不需要支付工资的,当然,企业也不可以让员工交回发放的生育津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三期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小可现在被公司停薪留职,甚至停止发放3个月工资,这种行为能得到支持吗?
赵山:公司不得辞退哺乳期妇女,今天的案例中,员工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一定要有事好商量。如果双方一开始就进行友好协商的话,矛盾就不会扩大,停薪留职也就不会存在了。
目前,小可的案件还在进一步仲裁中,我们相信劳动部门会给出公平合理的结果。我们也要提醒职场妈妈们要注意自己的权益保护,如果出现纠纷可以先跟公司协商解决。
记者:臧倩、陈斌
主持人:雪瑾
(上海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