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女子求职被录用又以未婚未育被拒,HR:公司太小,领导要考虑现实问题,当事人:给了10元路费

发布日期: 2023-02-21
来源网站:3g.k.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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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公司, 路费, 当事人, 现实, 人事
涉及行业:服务业, 互联网信息服务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福建省

相关议题:就业歧视, 招聘, 就业

  • 30岁女子陈女士在福建福州求职,被录用后因未婚未育被拒。
  • HR表示公司领导要考虑现实问题,担心陈女士入职后马上结婚怀孕生孩子休产假然后离职。
  • 陈女士认为这是性别歧视,但没有向公司索要赔偿,只要求报销10元路费。
  • 陈女士介绍自己毕业7年,年前就开始求职,没有合适的工作岗位。
  • 陈女士认为其他公司也会有这样的问题,但不会明说,会以其他原因来拒绝。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2月21日,据九派等深线报道,2月17日,在福建福州,有网友爆料称自己30岁未婚求职,被公司录用后,又因未婚未育被拒。

当事人陈女士称自己面试的是web前端开发岗位,16日面试通过后,双方谈好了工作时间和月薪等条件,HR下午发来了offer,谈好了入职日期。“面试的时候,对方让我填表格,上面有写未婚。然后16号通知我面试过了,并发来了offer”。

但是次日上午,陈女士就被询问近期是否有结婚打算,未等到回答就取消了offer。

聊天记录内容显示,陈女士对人事表示,“你怕我入职马上结婚怀孕生孩子休产假然后离职吗?这也是女性容易遭受到的性别歧视。算了,祝贵公司找到永不结婚的员工。另外,来回路费10元能给我报销吗?”

人事表示,“公司也是才起步,领导不得不现实的考虑,你说的这个歧视现象,我个人也是明白的,毕竟我也是养了女儿。”

offer被取消后,陈女士没有向公司索要赔偿,只是向HR要了10元路费。她说,因程序员技术性要求较强,休产假对部门会产生影响。“休产假少了一个人就是少了一个劳动力,每个公司都会问这个问题。其他公司也会有这样的问题,但不会明说,会以其他原因来拒绝。”

陈女士介绍自己毕业7年,年前就开始求职,没有合适的工作岗位,不知道是自己能力太差还是年龄大了。“着急也没用啊,就是这样的,随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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