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上班”竟是真的,181人贷了1000多万养企业!监管部门回应
来源网站:new.qq.com
作者:深圳特区报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贷款, 集团, 郑州, 教育, 银行
涉及行业:教育, 服务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河南省
相关议题:无
- 河南郑州育人教育集团让员工贷款养企业,贷款总额超过1000万元。
- 郑州育人教育集团存在拖欠利息情况,部分员工贷款已逾期,甚至影响个人征信。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认为,郑州农商行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
- 监管部门将对郑州农商行采取严格监管措施,督促其完善信贷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法律人士认为,该企业变相融资存在明显违法违规情况,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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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河南郑州育人教育集团让员工贷款养企业一事曾引发广泛关注。
据报道,该集团从2019年至今约3年多时间,一直让员工向郑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供企业使用,贷款总额2000余万元。该集团董事长刘亚敏曾就此事回应称,真正员工贷款供集团使用的大致有1000余万元,争取10月底把钱全部还掉。
日前,涉及这起事件的郑州育人教育集团7名员工获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的回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在调查意见书中称,经调查,郑州农商行在发放郑州育人教育集团员工消费贷款过程中,存在违反贷款“三查”规定和信贷管理不到位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河南监管局将依据监管法律法规对郑州农商行采取严格监管措施,同时督促郑州农商行完善信贷管理制度,提高信贷经营管理水平,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19年就鼓动员工贷款给集团
曾有181人共贷了超1000万有人贷款逾期
该集团从2019年至今,一直让员工向郑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供企业使用。贷款时,育人集团称集团已与银行达成协议,每人可以“装修贷”名目贷款10万~15万元,集团每月将利息随工资发放给员工,员工再将利息还给银行。原本贷款期限是一年,到期后,集团帮助员工做了三年续贷。
有员工称,育人集团存在拖欠利息情况,自己“已为集团垫付7个月利息。”目前,大多数员工贷款没有到期,但有个别人贷款已逾期,甚至影响个人征信。据集团内部文件和员工统计显示,有贷款的员工有百余人,贷款总额2000余万元。
涉及员工贷款1000余万元集团称争取10月底还清据企查查显示,郑州育人教育集团成立于2015年,业务范围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和中学教育等。目前,集团有11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涉案总金额约6926万元,23项限制高消费相关信息,涉案总金额约7629万元。记者来到郑州育人教育集团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的办公区,门禁处标识的联系电话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多次尝试拨打集团负责人刘亚敏的电话。
得知记者的身份后,刘亚敏以短信方式回绝了采访,并称自己在某媒体的采访中已经解释清楚。记者找到刘亚敏提到的媒体报道。其中,刘亚敏回应,供集团使用的员工贷款大致有1000余万元,争取10月底把钱全部还掉。
银行业务合规性被质疑
“没见过客户经理”
这个事件中很关键的一环是,亲自到员工所在的学校为员工集体办理贷款手续的银行。在这件事里,银行起到的作用究竟是什么?
记者来到郑州农商银行金水支行,见到了负责郑州育人教育集团员工贷款业务的客户经理以及另一位银行负责人。
据记者了解,在办理贷款时,学校员工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客户经理是谁,很多员工都没见过客户经理。听到对其业务合规性的质疑,业务经理先是称贷款员工自己记错了,后又说审核贷款用途不属于自己的业务范围。
在记者质疑银行未对贷款员工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时,另一位银行工作人员则是把责任一股脑推到贷款员工身上,不认为自己的业务流程有问题。
记者又来到郑州农商银行位于金水区商务外环路的总行办公地,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记者,目前已成立调查组,正在对该借贷事件进行调查。
当地监管部门:
银行在发放贷款中存违规问题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在调查意见书中称,经调查,郑州农商行在发放郑州育人教育集团员工消费贷款过程中,存在违反贷款“三查”规定和信贷管理不到位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河南监管局将依据监管法律法规对郑州农商行采取严格监管措施,同时督促郑州农商行完善信贷管理制度,提高信贷经营管理水平,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相关书面回复还提到,经调查,郑州育人教育集团存在实际使用部分员工消费贷款资金行为。在河南监管局与郑州育人教育集团实控人刘亚敏面谈中,刘亚敏承诺对其使用的员工贷款,负有偿还责任。举报人提出的将借款主体变更为郑州育人教育集团的诉求属于民事纠纷,应按照民事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
调查意见书称,经调查,郑州育人教育集团部分员工违反合同约定改变贷款用途,协助育人集团挪用贷款资金并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下一步,河南监管局将继续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并提醒金融消费者:在办理金融业务中,要加强金融法规学习,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恪守诚实守信准则,依法合规参与各项金融活动。
法律人士:变相融资存在明显违法违规情况
法律人士告诉记者,我国相关金融法规和金融管理制度对金融机构贷款业务有规范的操作要求,对借款人的资信能力也有明确具体的标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伟:该企业在其自身不存在贷款条件或有贷款障碍的情况下,鼓动和利诱员工利用其身份和信用向银行申请贷款,实际为企业所用,达到变相融资的目的,存在明显违法违规情况。如果企业在贷款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担保材料等情况,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骗取贷款罪,主要责任人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如果银行与企业之间有利益交换和输送,可能存在违规发放贷款情况,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综合来源:央视财经、央广网)
(作者:读特客户端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