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妈被离职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华商网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离职手续, 离职, 办理离职, 自愿离职, 女士, 公司, 记者, 天伦, 待产
涉及行业:服务业, 房地产/租赁商务服务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陕西省
相关议题:请假休假, 工人仲裁/起诉, 工资报酬, 离职辞退(包含遭到裁员或逼退)
- 孕妈豆女士怀孕七个月时被公司告知可以休假待产,但后来被告知已经离职了。
- 豆女士提交了休假申请,期间停薪但社保仍在缴纳。
- 豆女士临近产期时被告知社保已经断缴,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
- 豆女士要求查看离职手续被拒,被告知属于公司机密。
- 豆女士已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要求撤销办理离职。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一份空白日期离职手续
一个停薪但社保不断缴的休假申请
一声『你离职了社保肯定断缴』的告知
怀孕七个月时被公司人事告知可以休假回家待产,提交手续一个月后却被告知“你离职了”。12月21日,说起自己在咸阳市天伦·云境天澄售楼部上班的遭遇,豆女士难掩悲愤,更让她不解的是,她想看一下自己的离职手续,却被告知属于公司机密,离职员工不能查看。
怀孕7个月准妈妈被公司告知可以休假待产
12月21日下午,在咸阳市秦都区西华路8号的天伦·云境天澄营销管理中心外,华商报记者见到了当事人豆女士。原本预产期为明年1月31日,自从12月13日询问公司才得知自己已经离职了,豆女士只好冒着寒风奔走维权。
“2021年3月,我经人介绍入职该楼盘营销管理中心到访辨客一职,主要在营销案场负责客户接待业务,月薪5000元,同时按劳动合同由公司咸阳亿昌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社保。”今年4月怀孕了,豆女士和丈夫很高兴,孕期也一直正常上班。9月26日,她突然接到开发商人事处通知,要更换社保缴纳单位,要求豆女士签署离职手续,之后再入职咸阳亿悦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当时要求所有销售人员都要签,同时要求离职手续和新入职合同都不写日期,大家没有多想就签了,后来发现社保缴纳还是原来的咸阳亿昌盛。”豆女士说,不久后,开发商的人事总监郑伟找她谈话,以营销中心接待客户需要注重形象、孕妇接待客户多有不便为由,希望她能提前请假回家待产。经过几次沟通,豆女士向公司提交了休假申请。记者在豆女士保留的一份休假申请上看到,休假期间停薪但社保不断缴,由她和公司承担各自的部分。请假期为2023年11月16日-2024年1月31日。
临近产期被人事通知“你离职了”
“当时郑伟说假期刚好可以和我的产假续上,我觉得挺好的。”但让豆女士惊讶的是,12月13日她发现自己的社保终止缴费了,便打电话询问郑伟,却被告知“你离职了,社保肯定断缴。”这让豆女士一下子就愣了,“我离职了我怎么不知道?现在眼看预产期临近,社保断缴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更让我气愤的是公司这种做法。”
豆女士说,事后回想,她觉得9月份开发商让她签离职协议早已设下“套路”,“大家都签了那份没有日期的离职协议,估计也是想以后用类似方式‘离职’员工。我找对方要自己的离职手续,他们说这是公司机密,离职员工不能看。”
记者查询看到,天伦·云境天澄项目由陕西东方天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目前处于二期建设中,其在一期开盘时曾以第四代人居作品等口号成为热销楼盘。豆女士称,此前与她沟通的就是该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自己的日常管理和钉钉打卡登记信息也是这家公司,但当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却是咸阳亿昌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好像不存在股权关系,但平时管理我们的都是天伦(公司)的人,事发后我问直接领导,我们的营销案场的负责人,他说自己不知道此事。”记者在爱企查等网站查询,也证实了豆女士的说法。
要求查看离职手续被拒
劳动仲裁部门已受理
记者跟随豆女士来到天伦·云境天澄项目营销中心,并未见到相关负责人。
根据豆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拨通了当初与豆女士沟通的郑伟电话。对于认定豆女士离职有何依据?郑伟称字是豆女士签的,她自己肯定知道。对于其为何无法查看自己的离职手续,郑伟称这些都是公司的机密档案。豆女士已经离职了,就不是公司员工,所以不能查看,也不能调取给记者查看。“既然公司有证据证明我是自愿离职,这种对公司有利的证据他们为什么却不对外提供?”豆女士对此很不理解。
采访中,记者询问郑伟是否此前和豆女士沟通过让其离职或休假等事,他起初称没谈过,后改口称公司离职的人很多,自己没有印象,“没有印象就是没谈过。豆女士曾就此事多次找过公司,我说过她当务之急就是把娃生了,其他等之后可以找劳动部门去申诉,公司也不会一两天就关门了。”而豆女士提供的多份录音等材料,与郑伟的说法并不一致。
“我也想在家安心待产,但我不甘心被公司以这种方式莫名其妙地离职,我要为自己和孩子讨一个公道。”豆女士称,按照常理,自己那时候已经怀孕七个多月,不可能提出离职。目前,她已经向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相关材料。
12月21日下午,记者从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了解到,此案目前已受理,将会尽快与豆女士取得联系。
我也想在家安心待产
但我不甘心被公司
以这种方式
莫名其妙地离职
我要为自己和孩子
讨一个公道
律师说法
如以更换社保单位为由
诱骗员工办离职手续
员工可要求撤销办理离职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原公司动机不纯,给怀孕员工设个陷阱谎称更换社保单位,诱骗员工办离职手续,目的是逃避法律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视为员工存在重大误解或受欺诈。《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员工可要求撤销办理离职的行为。
赵良善强调,目前对员工不利的是,员工需举证证明原单位要求员工办理离职的来龙去脉、事实真相,如果员工无证据证明,那么基于员工签字的离职证明,员工会面临自愿离职的不利后果。如认定为员工自愿离职,那么原单位就无继续缴社保的责任和义务。 华商报记者 王斌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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