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区公布调查报告:转移尸体,破坏监控!8人被刑拘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南方都市报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事故, 电梯, 中建, 公司, 华南
涉及行业:建筑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无
相关议题:肮脏或危险的工作环境
- - 工程工地发生事故,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10万元。
- - 事故是因为违章指挥、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
- - 工人冒险作业导致死者叶某清不幸身亡。
- - 相关负责人破坏事故现场、违规转移尸体,8人被刑拘。
- - 调查组认定事故责任,黄某君被移送司法机关,8人被刑事拘留。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奥一新闻注意到,日前,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发布《宝安福海桥头社区桥南新区276-4号装修工程“10·10”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10月10日,福海街道桥头社区桥南新区276-4号装修工程工地内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叶某清,男,56岁)。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 6721),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210万元。
调查组认定,宝安福海桥头社区桥南新区276-4 号装修工程“10·10”一般其他伤害事故是一起因违章指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及工人冒险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涉事工程项目概况
据悉,涉事专业分包单位为广东圆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佑公司 ),施工单位为中建一局集团华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华南建设公司)。死者叶某清生前系圆佑公司墙体拆除工人。
涉事工程项目名称为深圳微棠第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拆除及粗装修工程。2023年7月27日,安居微棠公司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签订《安居微棠2023 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西乡、福海、航城街道)施工总承包合同》,将新安、西乡、福海、航城街道的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发包给中建一局。中建一局内部指派其子公司中建一局华南建设公司负责深圳市安居微棠公司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的施工管理,并对项目履约进行管理。随后,中建一局华南建设公司成立了中国建筑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微棠第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任命欧阳某为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张某斌为项目执行经理,协助项目经理领导施工现场全面生产管理工作。
2023年9月,中建一局华南建设公司与圆佑公司签订合同,将新安、西乡、福海、航城街道的城中村拆除及粗装修工程专业分包给圆佑公司。
事发经过
工人冒险作业酿事故身亡
相关负责人破坏事故现场、违规转移尸体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事故发生在福海桥街道桥头社区桥南新区276-4号装修工程工地三楼电梯井南侧凿墙作业处。
2023年10月9日,圆佑公司安排工人开始到涉事楼栋进场施工,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该栋楼房需拆除一至三楼横梁底50cm的墙体作为加固房梁工作面。
工人冒险作业酿事故身亡
2023年10月10日上午,为作业方便,圆佑公司施工员黄某君在电梯未停运的情况下,违章指挥死者叶某清及另一名同事在全封闭电梯井道墙体上开凿了一个58*65cm的洞口,该洞口与电梯井道相连通且紧临电梯对重块运行轨道,并口头告知他们注意安全后离开现场。
房梁加固工作面。
作业形成洞口。
2023年10月10日下午,死者叶某清在作业过程中因作业工具冲击钻钻头掉落至电梯井底,冒险将头部从洞口伸入电梯井道内查看,不慎被向下运行的对重架(电梯向上运行)撞击并拖曳至对重架与墙面之间并产生挤压,随后坠落至底坑后死亡。
叶某清作业位置,安全帽及冲击钻摆放在凳子上,未见冲击钻钻头。
相关负责人破坏事故现场、违规转移尸体
发现叶某清失联后,众人在楼栋内急寻叶某清。期间,有人使用手电筒从三楼洞口处向电梯井内查看,看到叶某清躺在电梯井底。于是众人叫来电梯维保人员打开一楼电梯门,发现叶某清卡在电梯配重块与对重防护网之间的缝隙中,头部朝下,人已经没有意识。
洞口到电梯井底测得高度10.81米。
电梯井内对重块脱离轨道,电梯井靠洞口一侧墙壁有油漆涂抹痕迹;电梯井底南侧墙面的对重护网严重变形。
事故发生后,中建一局华南建设公司工程部经理谢某组织圆佑公司项目负责人吕某等人下到电梯井中,用扳手拆除了对重防护网,将叶某清用棉被包裹抬出电梯井。抬出电梯井后,发现叶某清身体僵硬,已无生命体征。谢某向中建一局华南建设公司项目执行经理张某斌报告有工人坠落电梯井死亡。张某斌交代谢某控制现场人员不要报警并处理监控,后谢某指挥中建一局华南建设公司机电部经理陈某文转移监控硬盘。
张某斌到达现场后与谢某、吕某、王某亮(中建一局华南建设公司生产经理)、姚某钦(中建一局华南建设公司安全总监)等人商量私自处理该起事故。
张某斌安排姚某钦等人将叶某清送往龙岗区深圳颐爱医院,同时安排谢某带人将现场血迹掩盖。后吕某等4人将叶某清抬上面包车,由圆佑公司生产经理马某开车,姚某钦、王某亮陪同前往深圳颐爱医院。在将死者送往深圳颐爱医院途中,姚某钦联系医院外联部何某亮,由何某亮安排将死者尸体放入了医院往生堂(太平间)。
同时,谢某带人购买油漆及84消毒液等清理用具,将现场血迹用油漆覆盖一遍,并用84消毒液清理了电梯井内部。
2023年10月11日凌晨,死者叶某清的弟弟在龙岗区拨打110报警,称其哥哥非正常死亡,且施工方阻止其报警及未见到尸体。龙岗公安部门核实情况后,将该宗非正常死亡警情移至宝安公安分局,宝安公安分局接警后安排刑警大队指导福海派出所进行调查。福海街道办、区应急管理局接报亡人事故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2023年10月12日,中建一局华南建设公司、圆佑公司与叶某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
事故原因分析
黄某君违章指挥
叶某清冒险作业
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人员进行询问、委托特种设备行业专家组出具技术报告,调查组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
● 黄某君违章指挥工人在全封闭的电梯井道墙体上开凿了一个洞口,该洞口紧临电梯对重块运行轨道,当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且工人将身体探入电梯井道内时容易造成人员伤害;
● 叶某清安全意识淡薄,在作业过程中,冒险将头部从洞口伸入电梯井道内查看,不慎被向下运行的对重块(电梯轿厢向上运行)撞击并拖曳至对重块与墙面之间产生挤压死亡。
事故责任认定
黄某君移送司法机关
8人被刑事拘留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提出责任认定和追究——
● 黄某君在电梯未停运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对全封闭电梯井道墙体进行开洞作业;仅口头告知工人要注意安全,未告知工人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其行为涉嫌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对本起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张某斌组织破坏事故现场、违规转移尸体;谢某破坏事故现场;陈某文破坏现场监控;马某、姚某钦、王某亮、吕某参与违规转移尸体;何某亮违反医院规定,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在太平房存放无本医院出具死亡证明者尸体,8人涉嫌触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已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采取刑事拘留。
行政处罚方面,调查组认为,圆佑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应对本起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由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圆佑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参与瞒报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中建一局华南建设公司涉事项目经理欧阳某依法应承担统一协调不到位责任,建议由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中建一局华南建设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组织破坏事故现场、违规转移尸体,瞒报事故,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建议由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针对深圳颐爱医院未严格落实太平间管理制度,对太平间日常管理不善,其工作人员私自在太平房存放无本医院出具死亡证明者尸体,调查组建议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龙岗区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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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林紫雯
编辑:林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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