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行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引 提倡员工“点对点”上下班
来源网站:t.y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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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政策与管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 家政服务行业, 人员, 健康状况, 防疫, 服务, 防控
涉及行业:服务业, 居民服务/修理/物业服务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北京市
相关议题:新冠肺炎
- 指引要求家政服务企业做好营业场所防疫消杀,配备防护物资,并严格查验进店顾客健康状况。
- 建立员工和家政服务员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和家政服务员健康档案管理,准确掌握其健康状况。
- 家政服务人员应主动做好健康监测,积极配合企业及所在社区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 落实个人防疫主体责任,提供小时工、其他临时性上门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应做到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等个人防护。
- 提供家政服务的平台企业应对自营家政服务员按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对入驻平台的服务商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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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家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6月11日,市商务局发布《家政服务行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引》。
本指引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预案。根据商务部和本市防控工作机构及商务、疾控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引,完善本单位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
指引要求做好营业场所防疫消杀。家政服务企业要做好营业场所通风、清洁卫生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配备体温检测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严格查验进店顾客健康状况。家政服务企业要在门店入口处设专人对每名进店人员测温、扫码、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状态“未见异常”、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人员方可进入。提示顾客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顾客较多时,应提醒顾客保持正常社交距离。
建立员工和家政服务员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和家政服务员健康档案管理,准确掌握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及时排查来自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或者与目前国内、本市已报告病例行程有时空重合的员工及共同居住者,一旦发现,应迅速果断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主动遵守社区(村)防疫规定。家政服务人员应主动做好健康监测。积极配合企业及所在社区落实各项防疫要求。上岗前应做好与用户的沟通,了解用户家庭人员健康状况及出入社区(村)的有关要求,遵守社区或物业疫情防控规定。
落实个人防疫主体责任。提供小时工、其他临时性上门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应做到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服务完一个客户后要更换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更换工具或对工具进行消毒后再继续为下一个客户提供服务,雇主应在家政服务员提供服务前确认其健康状况和疫苗接种情况;提供住家服务的,应完成疫苗接种,雇主要了解其健康情况,并督促其落实防疫规定。住家服务人员在罹患呼吸道感染性疾病时,原则上应暂停服务,必须服务时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佩戴口罩。
加强非工作时间员工管理。家政服务企业应掌握员工住宿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中居住场所,不得居住违规群租房。建立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明确防疫工作培训、检查、奖惩等要求,保持居室清洁,定期环境消杀。配备宿舍管理员,将防疫措施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提倡员工“点对点”上下班,尽量减少不必要社交活动,自觉做到不聚会、不串门、不扎堆。
平台企业对服务商负监管责任。提供家政服务的平台企业,对自营家政服务员按上述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对入驻平台的服务商的监管,履行提示及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