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世达派遣工小徐猝死离世一周年 制造业工人工时问题需改善
来源网站:clb.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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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派遣工, 工时, 制造业, 职工代表大会, 集体谈判, 劳务派遣, 佳世达, 工会, 苏州, 职代会
涉及行业:制造业, 电子/仪器/计算机, 纺织/服饰/家具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江苏省
相关议题:就业, 工会, 工伤/职业病, 工作时间, 工资报酬, 派遣劳动/外包工作, 集体谈判与集体协议
- 小徐在佳世达工作期间,因连续加班导致猝死,其工作时间远超法定标准。
- 佳世达对小徐家属提供了慰问金,并开始检讨依赖派遣工的问题,尝试通过设立政策限制连续工作天数来改善工时问题。
- 报告指出,佳世达的派遣工比例约为46%,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显示了企业对劳动法规的不完全遵守。
- 佳世达缺乏有效的企业工会,限制了工人就工时、工资等问题进行集体谈判的能力。
- 中国劳工通讯建议,通过恢复企业工会和加强工会与管理层之间的集体谈判,有助于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佳世达母公司已经连续六年蝉联“亚洲最佳雇主奖”。(网页截图)
2023年8月14日,在苏州佳世达工厂打工的小徐在宿舍里猝死,小徐在佳世达曾连续加夜班达13天,每班超过12小时,最后被发现猝死在宿舍。(中国劳工通讯曾有文章报道事件)。独立监察机构“电子监察”(Electronics Watch,简称EW)及其合作伙伴在事后与佳世达集团公司联络,希望改善工人超长时间连续加班等问题。在小徐离世一周年之际,EW发布一篇新的报告,揭露了小徐生前只有2280元的低底薪,他只能透过大量加班提高收入。
EW的报告指出,佳世达公司提升了给小徐家属的慰问金,正在检讨公司过度依赖派遣工的问题,并就工时问题从企业制度层面采取了实际行动,比如设立政策,严格限制工人连续7天工作;公司又回应道,在上一次工厂职工代表大会(约4000名员工中有380名职工代表)有讨论加班的问题——但EW指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无关痛痒,既没有指出超长加班对员工的危害,也没有解决工人非自愿加班的状况。报告认为,正如江苏省法律所规定,工时、假期等问题都应该通过工会和管理层之间的集体谈判协商解决。
中国劳工通讯(CLB)认为,职代会的确只是公司管理的一部分,无法取代工会进行集体谈判,而无论工时、底薪,还是派遣工比例,都应该透过工会与管理方集体协商达成一致。其实早在2012年时,佳世达曾有自己的工会,但后来却消失不见。如果现时佳世达所在辖区的街道工会或镇工会可以协助佳世达公司恢复企业工会,应当有助于开启真正有效的劳资对话,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
EW最近发布新的报告。(网站截图)
报告揭小徐工时违法、底薪仅2280元 佳世达已设6天加班上限
2023年7月,23岁的小徐与“苏州蓝领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苏州佳世达”工厂工作。然而,仅一个多月后,8月14日晚,小徐被发现猝死在员工宿舍里。警方通过检测,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
EW的报告中还提及,佳世达事后已经进行检讨,并决定实施一项新的措施来杜绝工人们过劳状况——当工人们一周内已经上了6天班时,工厂的门禁系统将不再允许他们连续第7天工作。也就是说,像小徐从前那样,一连13天的夜班工作将不再出现。
CLB认为,佳世达开始从制度层面设立政策来解决工人过度疲劳的状况,这件事值得赞赏,但实际成效有可能仍然治标不治本。驱动工人违法加班的动因,仍是工人过低的底薪无法支撑他们的生活所需,所以即使有了1天的强制休息日,工人们依然要面对微薄的工资和巨大的经济压力,在另外6天大量加班依然是他们不得不选择的生活方式。这使得他们无法从根本上摆脱过度劳累和健康问题的困扰。
EW及其伙伴,在过去一年还和佳世达讨论了其工厂过度依赖劳务派遣工的情况。小徐并非直接与佳世达签劳动合约,而是作为派遣工在佳世达工作。但他签订的却是长达两年的派遣合同。根据佳世达2022年的ESG报告,公司当年新招聘2764人,当中只有1493人是正式员工,其余46%是“间接员工”,即劳务派遣和外包工人的比例可以推算为约46%左右。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是“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又进一步规定,派遣工总数不能超过员工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佳世达约46%的派遣工比例违反了这些法律规定。
佳世达欠缺企业工会集体谈判
长工时、低底薪、劳务派遣比例太高,背后反映的是工厂的制度性问题——佳世达没有企业工会,工人们的权益或欠缺代表,像小徐这样的派遣工属非正式员工,更无法就自己的待遇发声。
面对这些问题,从EW的报告上看,佳世达公司曾提出公司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四千名工人当中有380名工人代表参与最近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并曾讨论过加班议题。但EW也明确指出,职代会的讨论无关痛痒、没有触及根本问题。
佳世达试图以“职工代表大会”来作为员工与管理方协商的平台,这一点让CLB感到担忧。
《公司法》第18条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即职代会的核心在于工人参与企业决策与管理。
而工会与职代会不同,工会是工人的利益代表,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工会应就工人的需求与企业管理方展开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协议。工会的法定权利包括工会的代表权、参与权、平等协商权和监督权等,具体权利与义务在《工会法》第20条至第35条作出了详细规定,体现为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帮助、指导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集体合同;针对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监督;针对单位处分、解除员工的事项提出意见等。
从组成上来说也是,工会和职代会完全不一样。职工代表大会,所有的职工均可以参与,包括企业的高层,且企业可以拒绝或是不通过协商,就不接受职代会的提议。工会则不一样,法律规定工会委员会职责,并且规定高层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工会委员,限定各阶层代表的人数比例,企业不得干预工会工作。企业拒绝工会的要求,需要经过集体谈判协商才可以。
从这个角度看,佳世达遇到的困境,包括工时、工资还是派遣工比例等,其实都应该在企业工会层面,透过集体谈判探讨,而非在职代会提几句就算。有效的工人与管理层对话与谈判,是改善劳动条件的关键。
在2012年,《共产党员网》曾刊登一篇解读“苏州特色”工会建设模式的文章,当时苏州市总工会就响应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实现企业普遍建立工会关键之年的号召,加强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文章中还提及帮助佳世达建立企业工会的部分。——这证明,起码在那个时候,佳世达是有自己的企业工会的。
但在2023年10月中国劳工通讯联系苏州狮山横塘街道工会,了解小徐猝死案时,工会工作者告知CLB,其实街道工会早期也介入了小徐家人和公司的谈判。当时还曾在工会系统里查询苏州佳世达工会,但发现工会系统并没有这个企业工会的记录——于是,街道工会就退出了小徐案。
苏州是工会在2024年8月12日发表的文章,指要锚定全国一流目标,推动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网站截图)
小徐猝死后,佳世达尝试做了许多改变,希望可以彻底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更好地保障工人的权益。CLB认为,苏州市工会、高新区工会等工会,应该协助佳世达恢复工会。尤其,苏州市工会在8月12日还发表文章,指要“锚定全国一流目标,推动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如果苏州市工会能够深入佳世达组建工会,再加上佳世达公司当前改善工人状况的决心,相信在佳世达重建企业工会不是难事。
苏州市总工会近日正开展基层工会千人培训计划,要"推动全市2万家以上企事业单位规范建制"---规模庞大的佳世达公司是否也应该是其目标之一?
而当佳世达成立工会之后, 苏州市总工会正在推行的"推动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幸福企业、新建会的百人以上企业等100%建立集体协商等制度",岂非正好也可以帮到佳世达。
在2012年已经做到的事情,相信苏州市工会及佳世达在2024年也有能力可以做到。CLB会欣见苏州的市级、区级甚至街道级别的工会与佳世达对接,相信透过集体协商制度,工时、工资及派遣工比例问题一定能有更直接、高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