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档·社会民生】无赖者与无奈者(含材料附录)

发布日期: 2024-08-30
来源网站:mp.weixin.qq.com
作者:橘洲眺望
主题分类: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分析或评论
关键词:社会, 燃气, 液化气, 门店, 瓶装, 维权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
地点: 湖南省

相关议题:集体谈判与集体协议, 工人运动/行动

  • 长沙送气员在遭遇燃气改革导致的职业危机后,自发组织支援团队前往岳阳平江县翁江帮助受灾贫困户。
  • 送气员们因不满燃气改革政策,认为改革加剧了他们的生计困难,于5月20日举行大罢工以表达抗议。
  • 改革后的燃气公司被送气员称为“美尸多”,反映了一线工作人员对于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生活困境的不满。
  • 送气员在改革过程中遭遇不公平对待,如被强制签订不利合同,以及他们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妥善处理。
  • 送气员通过集体维权行动,试图与燃气公司进行谈判,以解决安全问题和改善工作条件,但遭遇公司的回避和威胁。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一边是炎热的酷暑,一边是冰冷的洪涝;一边是哭天喊地的苦不堪言;一边是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自古水鬼与旱魁便是水旱之灾的罪魁祸首,21世纪的我们对这两元凶的了解甚于古人,因此按理防备之举更会甚于其人。但一些情况正如凤凰网的一篇报道文章《3个月20次洪水,中国陷入“救灾疲惫”时刻》所言,“我们很可能在经历气候史上‘最’离谱的一个夏天……极端天气越来越频繁,大家开始感到无力和疲惫……”。

天灾在人祸面前从来不算什么,天灾向来是人祸的延续与加深。古有侵吞赈灾粮,今有大发国难财。报道文章将全国各地的灾情主要归因为自然,归咎于那虚无缥缈的“老天爷”。这没错,没下大雨就没有大水,这的确是直接原因。反过来说,在赈灾时,就不应该说人情冷漠,表现出民众对赈灾救济系统失去了信心的模样,表现出基层工作人员与民间支援队伍遭遇的各种人为困境,诸如人手、捐赠的资金物资与民众理解支持的不足。因为按理说,这只是天灾,而并非人祸。

早在岳阳七月一日事发时,坊间便有流传出“干部决策失误,用泥沙代替石头填补大坝,导致水坝决堤”的消息。即使此条消息为假,当有人直播水灾救援现场时,遭遇某些人员阻碍可就是确凿的事实,这在去年的涿州便有先例。一面是指责民众对灾情的关注不够,另一方面却时刻以近乎暴力的方式限制相关信息传播,害怕舆论发酵,这何尝不是一种“精神分裂”,这种防民之口的恐惧又是因于何物?

民众对受灾同胞的关注是一直有的,支援也是会有的。但是,我们也会有自己的谨慎感,也会吃一跌长一智。当彭宇扶老太被讹申述,法官一句“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公众知道了之后助人为乐可能会被害;当涿州水灾、三年疫情时有救援队、社区志愿团队倒卖支援物资,公众怎么不会想,我的好心有没有真正送到需要的人手上呢?许多流言的传播,并非空穴来凤,侧面也道出一个不可回避的实情——公信力的逐渐下降。现在互联网上流传的被捐献的血液被各种不正当滥用,也是使许多献血志愿者寒了心。

这种担心同样发生在了我们这些长沙送气站工作人员身上。在岳阳水灾发生后,经过多日的筹备,于七月二十四日,作为全体长沙送气员的代表,我们的支援团队自发前往了岳阳平江县翁江,尽我们所能去帮助受灾贫困户。在此之前,我们拒绝了当地村委的代理捐赠,同时还预留了一套方案——假使所谓受灾贫困户实际为富裕,我们就立马转头走人,改送给环卫工人等。

送气员支援团队合影

我们的捐赠物资与捐赠款不多,但全是来自我们辛苦劳动赚来的。基于此,无论我们捐赠多少都不应该被指责,更不应该被某些人威胁要惩罚捐赠较少的人员;因为我们不是“天上人”浮在悬空,为了获得大好人的名声,便从刮来的民脂民膏中扣搜出一点来“回馈社会”,或者甚至只会许诺空头支票;我们是脚踏实地的劳动者,我们做善事并非为着政绩,更不是为了给自己挣得一个毫无意义的美名。我们是为了我们受灾的同胞,也是为了我们自己。在我们这自身陷入困难之际,为了能让我们的控诉被更多人看到。

长沙市的燃气改革早在今年三四月份便正式打响。长沙的各个燃气公司在燃气政策改革的牵头下,汇聚在一家名为“鸿某”的公司,名叫“美某多”的公司作为唯一指定的第三方配送紧跟其后。政策发布方、各个燃气公司根据各自的实力占据了不同的股份,实现了他们同为“人民企业家”的合作共赢。如果事情停留在这一层,似乎正好契合了“美某多”“鸿某”这一名字的美好含义。但我们一线送气站的工作人员可不这么认为,也一定不会同意,因为这个名字对我们来说,意味着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可谓“一市功成万家泪”。同原先寄托美好的名字不同,“美尸多”,就是美某多公司在广大一线送气站工作人员中的浑名,寄托着大伙巴不得它能立刻暴毙的愿望。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在经历了几个月的阵痛后,我们送气站的送气员们下定决心决定抗议,于5月20日进行一次大罢工,引得诸多社会民众关注,也暂时挫伤了敌人的锐气。改革本应该是改旧革新,令缺陷得以完补,让不协调之处得以摆正,但实际却成了食肉者鱼肉百姓的契机。其借此打着燃气安全与改革的名义进行强制收购,不给赔偿,垄断市场,还把我们视为一群不讲理的乌合之众,怎会让我们心服口服呢?何况这次行业改革还牵涉到我们送气员一家老小的未来生活。

我们送气员本是带着身家投入长沙燃气行业,不求发财,但求温饱。你们说为了燃气安全,要我们进行挂靠经营,我们听了,成为了你们的加盟店;你们说为了配合国家燃气政策改革,要我们签一份你们的合同,我们信了,合同单方面留在你们那儿;你们说为了安全集中管理,要全部挂靠改直营,长沙的所有送气站门店都要被统一到一个名为鸿某的总公司门下,把我们都说成是你们的员工,甚至是临时工,并且把我们的门店与燃气以及客户都说成是你们公司的时候,我们立刻明白了这是一个早已预谋好的阴谋。就这样,你们带着当初的空白合同、燃气安全改革的名义空手套白狼。我们的身家负债、家破人亡、长年工作患得的职业病成了你们“勤劳致富”走向兴盛成功时必要的发展代价,你们制造的燃气涨价与安全问题的骂名由我们担当。

改革后,你们最先提出的安全问题得到解决了吗?没有!我们走访了你们已经实施改革后的湘江新区,仅在望城的一处菜市场就发现了多起你们口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我们拍摄好证据,准备在你们约定好的7月29日上午10点进行揭露,进行谈判。我们是带着诚意来的,我们支持安全方面的改革,但反对借着这个名义空手套白狼,不给赔偿。但是在当日,你们没有按照你们自己约好的时间来与我们谈判,让我们上百名送气员在长沙燃气事务中心等待了你们一天。你们公司好在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占理,凭借有后台而耍无赖。

不符合燃气安全规定的燃气罐,输气管为橡胶

当我们送气员的代表要求谈判时,你们只派出几个不能拍板的管理层,还一而二二而三地百般威胁,把我们维权团体塑造成非法组织,把我们的维权活动描述成非法集会、寻衅滋事。无赖者要耍无赖是不愁理由的,发现威胁不成便立马改变了态度,说可以谈判,但除了其他代表,其他人都不准逗留,要散去。但这招我们也是见识过的,当时湘江新区(长沙河西地区)改革时,你们哄骗维权代表,让代表们单独留下,其他人走后,立马就把代表控制住了,要求他们强制签字。

2024年7月29日现场

在七月二十七号,长沙因土地纠纷发生的月湖市场事件,造成的八死七伤是对所有无赖者的警告;七月二十九号,两位送气员爬上高楼,以跳楼为威胁是对所有无赖者的控诉。绝大多的走投无路是无赖者的迫害与无奈者的心酸。此刻,无赖者及其帮凶们的威胁与恐吓也不过如此。

七月三日,在我们送气员维权的同一时间,我们也见证了另一波的无赖者与无奈者。在中国,强拆一直是一个敏感且频繁发生的社会事件,尤其在土地财政与房地产兴盛的时代。如今,作为当今中国经济支柱的中国房地产走向落寞已是不争的事实,用实打实的经济下行告示着每一个还对此心存幻想的人。但中国房地产从整体上走向末路,并不绝对意味着时有后知后觉的强拆强征活动会马上跟着它步入坟坑。

欲要其灭亡,必令其疯狂。七月三日在长沙天心区坡子街街道马益顺巷地块发生的围拆事件无不让旁人立眉瞋目。以强拆方为代表的人马三番五次地对居民进行骚扰,以各种名义来合理化他们的行为:第一次是说是危房,第二次是说有消防隐患,第三次是说有违建,还拿着一份见不了光的文件、空白合同晃荡,似乎这一切就能为他们的行为增添一些不曾有的光彩。居民想见该政策项目的负责人,没有;居民想看到相关批准文件,没有;居民想了解后续安置与赔偿,没有。这一项目就是一“三无产品”,让人何以信服?况且食品安全尚不厚待“三无”,涉及到房屋住宅问题,谨慎就更是一种本能的自卫意识。

2024年7月3日现场

居民未曾不感激过有作为、为民众办事的官方。据居民维权代表说,在2007年他们的居住地发生了一场大火,大火烧毁了这街道的7间房屋;在居民们无家可归时,天心区政府、规划局、街道办组织居民自救,各个相关部门连开绿灯,联系施工队,帮助进行灾后重建。但事到如今,两方关系发生极大变化,也是颇具戏剧性。按理说,当年重建本有官方下场支持,如今却又变了卦,说现在重建后的房屋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也岂不是在打当年自己的脸吗?并且根据2008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建于08年以前的建筑都属历史遗留建筑,并不能判定为违建,怎能以违建之名施以围拆。这种师出无名,出尔反尔,“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只能为民众厌恶,破坏在民众中的威信,丧失最基本的公信力。

决策不经民意,民意岂从决策。也许在利益对立时,无奈者与无赖者会撕开平日的温情脉脉的面罩,维权与反维权的矛盾如同火山爆发一般激化。在这个酷暑我们所亲身经历的两起冲突,所看到的多处辛酸叹息与愤怒不平都在彰显证实着这一切。决策自为决策者利益所服务,其他皆为决策执行的话柄之实,可有可无。奇幻故事中的吸血鬼不会跟自己的奴仆商量是否吃他;古代历史中的权贵们不会在意底下的黎民百姓是否能承受得住徭役重税,跟自己过一样的日子。黎民无权实,自不能以平等之姿与州牧共治天下;社会存等级,即不可以盛世之称与全民共享太平。治天下与享太平是少数人的特权。

阶级社会时时动荡,难得安稳之时对大多数人来说也不过为温水煮青蛙。资本主义社会的周期性经济危机每一次的渡劫都在为下一次更大的劫难做铺垫。2020年全面爆发的疫情加速了作为资本主义不可逃避的宿命——生产过剩引起的世界经济危机的到来;另一方面,主张国家调控经济的凯恩斯主义还在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苟延残喘,来了场回光返照似的经济复苏。但疫情过后,当作为经济危机的遮羞布——疫情结束之时,经济下行的经济面貌并没有好转。伴经济面貌同行,自2022年以来,社会群体事件与恶意伤人事件呈现不断增长,公共安全支出呈现正向增加。在这种背景下,无奈者与无赖者的矛盾也显得更为频繁,我们所经历的两起维权成了这个大时代中社会问题的一道缩影。曾经被掩盖的被暴露在阳光下,曾经空中楼阁的瞬间倒塌落地化为尘土废墟。利益对立之下,温情脉脉与和谐美景荡然无存。平日安顺是良民,今日维权是刁民。立场对立的人们尽可为自己维护的利益而辩护,旁观者也尽可根据自身根本利益,对维权方与反维权方,或冷眼视之漠不关心,或捧其一而踩其二。

试曾想,他日旁观者何不尝是昨日或明日的无赖者与无奈者,每一次社会悲剧的发生都在刺痛着还心怀良心与正义感的人,看客当中也必然会产生出想要改变这一切的人。但问题却不仅仅因此而得到根本改变,最关键是寻找到这社会的出路。就如鲁迅所言,人生最痛苦的莫不过梦醒了,然后发现无路可走。于是想要改变这一切的人走上了寻找与实践出路的大道上。历史的进程也必然由这些人推动,由无产阶级,即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构成历史内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得现代的我们更能看清阶级社会问题的实质所在,更能看到阶级社会中的两元对立。社会之病有药可寻,对症下药。

两起事件的维权过程中,无论是送气员还是居民在面临权益受到损害时都曾首先走合法渠道进行维权,聘请律师写其维权诉求,走上访寄托于上层良心。但他们无不例外都遭遇到了众多维权者都曾遇到的困境——周期长、成本大,维权时面临的各种威胁与警告更是不计其数,等到上面答复早已不了了之了。况且拦截上访之事并非少见。寄希望于新闻媒体,大多都对此不予理睬,只能顶着限流与封号的风险自己开办自媒体争取舆论支持。

资本主义的发展必然带有血风腥雨,必会压榨吸干每一个劳动者,吞噬每一个小资本,大鱼吃小鱼便是它的生存法则。在与它的斗争中,战场上得不到的,在谈判桌上也得不到;战场上得到的谈判桌上也不至丢掉;大斗大得,小斗小得,不斗不得。

从五月起到七月,长沙送气员的反抗印证了列宁的话,“罢工不仅使工人认清了资本家,而且也认清了政府和法律……罢工教会了工人要联合起来,罢工告诉他们,工人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同资本家进行斗争。罢工教会工人考虑整个工人阶级反对整个厂主阶级和反对专制警察政府的斗争。”(引自列宁《谈谈罢工》)面临围拆的居民们在维权时据理力争,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自己的爱憎分明,以合理对抗无理,誓死保卫自己的合理权益。送气员与居民们虽为小业主,带有小资产阶级的性质,在维权斗争时内部也出现了各种左右摇摆的人员,不相信维权代表,害怕事情闹大收不了场,但他们的反抗也为我们今后学习罢工、维权斗争提供了生动和血一样的经验:做通人的思想工作时讲清利害关系、展开团体分工、合法与“激进”并存、有一个核心领导团队、进行集体谈判不要让代表陷入包围圈、及时剔除队伍里的投机分子……而最根本的便是利益一致,无其他退路。

跟世态炎凉相比,洪涝干旱只不过充当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只要人吃人的旧社会没有结束,无奈者的叹息与无赖者的嚣张就一定不会结束,缝缝补补无非是做了李鸿章那般糊裱匠。追求进步的人们会逐渐向发动戊戌变法的康梁六君子与领导辛亥革命的孙黄革命党看齐。有觉悟的真正的共产主义者更是会出现在基层劳动人民身边,以自己的切身行动带领群众维护自身权益,辨别真假美猴王,以真正的马克思主义领导着社会运动,使得旧社会的鬼变成新社会的人。

共产党人不存在自己的私利,因为他的利益就融于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中,他自己本身就是人民群众中的一部分,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为人民服务“并非过去封建社会官府挂的”正大光明“那种无用的空话牌匾,这从当今的各种社会运动中维权团体的领导者与其他成员的关系便可知其萌芽端倪。他们出现于阶级压迫的私有制社会,最终也会因阶级压迫与私有制的消失而步入属于自己的历史博物馆。他们不要其名但求其实,从不惧怕与欺压群众。共产主义者与群众的联系是信任与亲密,而非棍棒与监控。群众造反发泄不满,他们会出现在一线,领导发生着的群众运动。无赖者与无奈者的博弈也将在这个过程中得以终结,历史也是朝着这个方向进步。

改开46年夏暑之季写于长沙

续:

铁链下的抗争

八月以来燃气改革以强制之势要求全长沙的燃气供气公司对下属三级送气站点停止供气服务,以示不服从改革的后果。随着各地区三级站点逐一面临无气可送的局面,8月20日长沙三级站送气员发动罢工,一起前往燃气公司下属直营一级、二级站点聚集维权。用铁链锁住自己的脖子,联系全体送气员兄弟,以近乎丧失尊严的方式在艰难维权。

据消息,9月1日后鸿某公司以及美某多作为指定的唯一平台将会强制占领整个长沙送气市场。至日,对坚守在维权一线的送气员们来说将是一场恶战,“一市功成万家泪“。

注:一、二级站点为燃气供气公司直营,区别只在规模;三级站点为挂靠经营,由送气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类似加盟店。

附录:

一、被围拆居民的申述与相关公告

二、送气员维权委托书与倡议书

三、送气员诉求书

一、被围拆居民的申述与相关公告

二、送气员维权委托书与倡议书

三、送气员诉求书

诉求书

尊敬的 区(县)政府、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我们是长沙市 区(县)瓶装燃气个体户配送员(下简称送气员),感谢各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长沙市进一步推进瓶装液化气全链条运行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完善、管理到位、经营规范、安全生产、竞争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您们辛苦了!

作为瓶装燃气一线配送员,用户不仅仅只是一个冰冷的名词,他们既是我们的兄弟朋友也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不管是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一年365天全年无休、一天24小时待命,我们始终坚持在一线岗位,我们虽然没有耀眼的高学历与精尖的科技技术,但我们也是推进改革发展与维护社会安定的一部分,尤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不遗余力的抛洒热血与汗水!我们目睹和亲历了行业从个体经营到挂靠经营或燃气充装企业直营(实际未按政府改革方案直营),再到即将到来的政府部门与燃气企业统管。我们坚决支持并全力配合党和政府针对液化气行业的各项改革措施,同时也相信政府会督促和监管燃气企业对我们这些原有的液化气门店配送人员的业务价值进行合理合法补偿,工作岗位给予合理合法安排。但如今,长沙冰某燃气有限公司、长沙澄某实业有限公司、湖南雪某新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长沙中某百江能源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利某液化气储备经营有限公司、长沙县户某化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百某燃气有限公司、长沙市万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湖南省镇头毛某岭液化气有限公司、长沙县某平液化气有限公司(以下都简称十家燃气企业)以政府推进瓶装液化气全链条运行管理为契机,用欺上瞒下、偷梁换柱、威逼利诱等极其不良的手段恶意侵占与并吞我们送气员的个人资产,致使我们广大一线送气员多年来的辛苦努力付诸东流、失去工作、失去生活保障甚至倾家荡产。原因有:1、原来瓶装燃气行业除“长沙中某百江能源有限公司”属企业直营门店及“长沙市液化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部分企业直营门店外,其余门店及用户源都是由原来送气员开发并维护所有(后来因政府政策要求转变为挂靠经营),绝大多数送气员以借款或贷款的形式花数十万或上百万的资金从上一个送气员手中转接所得。(挂靠店,不包含《燃气许可证》默认允许民间转让,例如:挂靠店A店作价100万,甲不做了转让给乙,乙不做了转让给丙);2、送气员无节假日、无固定上下班时间点、无气候环境顾虑,用户随叫随到且长期提扛重物引发多种职业病痛,因此多由家人配合支撑以做后勤保障,故:送气员赚取燃气充装企业配送至门店的瓶装气原价到收取用户零售价之间的差价,是送气员维持一家老小支出的所有经济收入来源;3、绝大多数送气员已从事该行业数十年,以此为自己终身奋斗的事业,一旦退出市场,就是失业、生活失去保障。

一、瓶装燃气个体经营户送气员(以下简称送气员)和瓶装燃气充装企业(以下简称气站)的关系

1、送气员自己开发并维护终端用气用户,从用户家中收取空瓶,到任一气站(可自由选择 附近气站充装,哪个气站价格实惠、距离更近就选择哪个气站)充装好液化气后送至用户家中,收取市场管理部门给予的指导零售价格,从中赚取差价;

2、气站赚取从燃气炼厂出厂价至个体户批发价格之间的差价;

3、气站与送气员既属于交易关系又属于合作关系。

二、瓶装燃气挂靠门店(以下简称门店)和燃气充装企业(以下简称气站)的关系

1、因行业改革所需,瓶装燃气经营个体户需要以燃气企业为依托挂靠经营,转变成挂靠门店;

2、气站具备液化气储备条件、拥有瓶装液化气充装资质,可以为瓶装液化气空瓶充装好液化气后运输并销售到门店,同时因发展需要而承担主体责任;

3、门店销售瓶装液化气至终端用户,收取市场管理部门给予的指导零售价格,从中赚取差价。气站则赚取从燃气炼厂出厂价至门店批发价格(包含主体责任部分的价格)之间的差价;

4、门店和气站两者属挂靠合作关系,而非从属关系。

三、燃气企业(以下简称总公司)的职责和义务

1、为挂靠门店提供销售担保资质,挂靠门店通过总公司注册并挂靠《燃气经营许可证》;

2、《燃气经营许可证》隶属于总公司,但实际使用者是挂靠门店;

3、总公司提供各类政策担保和风险担保。

四、挂靠门店的经济价值

1、直接经济价值:挂靠门店销售瓶装液化气至终端用户,赚取的批发价至零售价之间(除去门面租金、配送车辆维护等开销)利润;

2、现有价值:液化气钢瓶、站点经营门面、终端配送车辆等;

3、有形价值(客户业务价值):用气客户长期以来全程由各门店送气员开发并维护,挂靠门店(不包含《燃气经营许可证》)默认允许民间以人民币300元/瓶的价格进行转让,例如:挂靠门店A店,平均销售1000瓶/月,由甲送气员所有,甲因自身原因不再经营从事液化气行业,则以1000瓶×300元/瓶=3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乙,乙不做了转让给丙(主要价值就是这30万元的转让费)。

五、挂靠门店演变成直营门店的相关过程及燃气充装企业(以下简称燃气公司)的处理方法

1、政府推动规范经营、统一管理、贯彻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挂靠经营行为,把挂靠门店转化为燃气充装企业的直营门店(实际未执行);

2、燃气公司在挂靠门店没有对政府解除挂靠经营的政策理解到位的情况下(挂靠门店理解到的是挂靠门店需要配合公司和监管部门合理合法安全经营),要求更换《燃气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以达到曲解政府真正改革燃气之意图来侵害骗取我们燃气个体户送气员的私人财产的目的;

3、挂靠门店更换新版《燃气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需要由燃气公司出具相关资料和证明,燃气公司以此为由将挂靠门店转为直营门店,变换证照归属人(实际未变更为政府要求的直营模式)。如果原挂靠门店不同意燃气公司行为,就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没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就是无证经营,导致直接损失数十万或上百万(无形价值的业务转让费),致使挂靠门店的自身价值得不到体现从而被各个燃气企业侵吞个人财产(销售业务以及钢瓶差值);

4、燃气公司与直营门店送气员(由原来的挂靠门店转变而成,但实际并未改变成为自营模式)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没有保障、没有托底、没有售后、社保由送气员自己全额承担,《劳动合同》签订时无总公司任何相关信息及负责人签名或盖章,且《劳动合同》并没有给予送气员一份;

5、直营门店送气员签署《劳动合同》后,总公司以:送气费17元/瓶+入户安检费3元/户+站点门面租金营业员补贴3元/瓶=23元/瓶给予送气员结算返点,但是终端用气客户仍属于原有送气员维护与配送,所产生的业务价值仍归送气员所有(由此可以看出各个燃气公司欺上瞒下偷梁换柱并没有按照政府燃气改革方案做到回收全部业务变成实际直营)。

六、长沙冰某燃气有限公司、长沙澄某实业有限公司、湖南雪某新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长沙中某百江能源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利某液化气储备经营有限公司、长沙县户某化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百某燃气有限公司、长沙市万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湖南省镇头毛某岭液化气有限公司、长沙县某平液化气有限公司(以下都简称十家燃气企业)对改革后瓶装燃气个体配送员的补贴方法及霸王条款:

1、返点计算:签订合同时告知送气费10元/瓶+入户安检费3元/瓶=13元/瓶,而实际结算返点按:<500瓶/月×11元/瓶,500瓶/月至1000瓶/月×12元/瓶,>1000瓶/月×13元/瓶,完全与合同承诺的送气员返点单价不符;

2、业务价值补偿:按2023年挂靠门店全年整体销售量/12月×5元/瓶计算,分24个月补返,以满补为例,折合补偿业务价值120元/瓶,与正常交易业务价值的300元/瓶相差180元/瓶。

3、瓶装燃气从炼油厂至门店及用户最终支付每瓶气款的价格差:瓶装燃气炼油厂目前出厂价格为4.25元/公斤(量大还有优惠),即:瓶装液化气出厂价4.25元/公斤×13公斤/瓶=55.25元/瓶,现在燃气充装企业送到挂靠门店及燃气个体送气员收取用户零售价为130元/瓶,门店结算价130元/瓶-出厂成本价55.25元/瓶=利润74.75元/瓶-送气员力资费12元/瓶(平均)=公司赚取毛利润62.75元/瓶(包含车辆运输、充装站及Ⅱ类装配式供应站运营、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工资、企业员工社保公司负责部分),长沙市目前约25000瓶左右的日销售量,公司赚取毛利润62.75元/瓶×25000瓶/天=1568750元/天,一年下来赚取毛利润1568750元/天×365天=572593750元(约5.72亿元)。

4、十家燃气企业以政府主管部门规范瓶装液化气终端配送车辆(小黄车)为由,逼迫送气员签订不平等《送气工业务补偿协议》和《劳动合同》,不签协议及合同就不配备小黄车,没有小黄车就不能上路送气,送气员全额购买小黄车都不行;

5、十家燃气企业以政府主管部门实行集中统一配送方针为由,逼迫原挂靠站点签订《送气工业务补偿协议》和《劳动合同》,不签就不能进入Ⅱ类装配式供应站购买瓶装燃气配送,且取消个送气员从业资格证,并没有对原三级站点的门面建设、门面装修、已交房租、门面押金、门面复原等费用作出任何补偿措施;

6、十家燃气企业对原挂靠门店及三级站点送气员因业务需求租凭给用户的瓶装液化气钢瓶施行强制扣款(从5元/瓶的业务补偿里面扣除),或者要求送气员在规定日期内补款给主体公司,钢瓶本身价值180元/个(送气员从公司买或租都是180元/个),然而公司却只按100元/个回收,送气员进入Ⅱ类装配式供应站之前,因用户需求,钢瓶始终在市场流转不会导致贬值,而公司回收后对送气员造成80元/个的直接经济损失;

7、十家燃气企业不允许用户从原来三级站送气员手中购买进入Ⅱ类装配式供应站之前,一直在市场上流通的、瓶码相符且正常充装并使用的液化气钢瓶,用户只能在十家燃气企业购买或租用,而十家燃气企业则把原来三级站送气员手中自购的钢瓶低价回收,再高价卖给用户,完全属于欺行霸市行为;

8、十家燃气企业不允许用户购买或使用其他渠道购买的符合国家安全许可要求的燃气灶具或配件,只能由十家燃气企业提供,属于强买强卖、垄断行为。

七、我们的疑问与理解(长沙冰某燃气有限公司、长沙澄某实业有限公司、湖南雪某新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长沙中某百江能源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利某液化气储备经营有限公司、长沙县户某化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百某燃气有限公司、长沙市万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湖南省镇头毛某岭液化气有限公司、长沙县某平液化气有限公司(以下都简称十家燃气企业))

1、业务(终端用气用户)从始至终都是由送气员自己开发并维护,归属权是送气员,属于送气员的有形自有资产,十家燃气企业无权对送气员的有形自有资产居为己有。

2、中国属于开放经济市场而不是垄断市场,十家燃气企业不能对我们的业务价值进行对等的补偿,而且对于送气员拒签不平等条款条例采取不供气手段,长沙市所有送气员是否可以共同成立瓶装液化气企业,去炼厂充装,在遵守《燃气管理条例》的情况下合理合法合规经营?因为与终端用户对接、更了解用户使用情况的人始终也是送气员。

3、长沙周边瓶装燃气充装企业对外的充装价格是:5.55元/公斤×13公斤/瓶=72.15元/瓶,送到终端用户家里以株洲为例:95元(12公斤/瓶),105元(13公斤/瓶),长沙居民用户最终支付的价格是130元/瓶,然而“燃气在线”官网发布的长沙市居民用气价格却是85元/瓶(13公斤装),130元/瓶-85元/瓶=45元/瓶的中间差额是隔空消失吗?十家燃气企业谋取的暴利应该由广大居民用户买单吗?十家燃气企业制定的价格不需要物价监管部门与用户代表听证吗?

4、《长沙市进一步推进瓶装液化气行业全链条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条第㈡点规定:Ⅱ类装配式供应站的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从城管专项中列支,作为长沙燃气实业注册资本金。为何这笔费用最终由送气员买单?而送气员买单的资金最终又落入了谁的口袋?十家燃气企业能否公示?

5、《长沙市进一步推进瓶装液化气行业全链条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条第㈠点规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推进建设政府自主可控的监管和呼叫平台,在长沙市范围内推进开展集中统一配送工作,并依法依规予以补贴。《长沙市进一步推进瓶装液化气行业全链条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第四条第㈠点强化组织保障规定:财政部门做好Ⅱ类装配式供应站建设、统一配送平台购买服务、相关补贴政策落地等资金保障。我们的党和政府为国为民,出台了一系列保障人民群众和民生问题的惠民措施,难道这些补贴不是对原来的挂靠站点或送气员自己建设、装修的三级站点以及配送工具的补偿补贴?不是对送气员业务价值转移、用户数据转移的补贴?而是对燃气企业不费吹灰之力强取恶夺送气员资产的奖励?因为燃气企业原本赚取的是炼厂到充装到站点之前的差价,他们的利润分配并没有因为燃气改革而发生变化。

6、送气员进入Ⅱ类装配式供应站之前的返点是23元/瓶(17元送气费+3元入户安检费+3元站点门面租金及营业员管理费),而进入Ⅱ类装配式供应站之后返点变成:送气费10元+入户安检费3元+站点建设及租金3元+门店管理2元=返点18元。请问Ⅱ类装配式供应站不是政府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从城管专项中支出了吗?为何要从送气员工资里面扣除?与原来应有返点23元/瓶-现在的计算返点18元/瓶相差的5元/瓶,十家燃气企业却把这原本属于送气工返点的5元作为对送气员的业务补偿(并且分两年24个月返还),请问政府领导,这岂不是送气员拿自己的返点购买属于自己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资产吗?这难道不是十家燃气企业恶意侵占长沙数千位送气员的自有财产?十家燃气企业如此欺上瞒下、强取豪夺的行径等于把广大送气员逼入倾家荡产、举步维坚的困苦局面,势必会引发数千送气员的奋勇反抗!十家燃气企业的所作所为同样也是与政府要求的:保障改革期间行业安全稳定、保障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气的方针背道而驰!

八、我们的诉求

1、综上所述得出结论,十家燃气企业在政府改革燃气行业过程中上欺瞒政府,中侵占送气员财产,下收割液化气消费者,强烈要求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鸿某及美某多的违法行为。另十家燃气企业在挂靠转直营过程中(所谓直营应当是,各个燃气公司从各个燃气个体户手送气员中回购业务,来进行企业自我经营),靠欺瞒、诱骗、打压等手段来威逼强迫我们送气员被迫签署劳动合同并未有任何补偿,如不签署就威胁停止供应燃气,以达到虚假的直营从而欺瞒政府的行为。鉴于各个燃气企业的种种违规违法行为毫无信用可讲,强烈请求政府主管部门参与并做主导来妥善解决此事。 因十家燃气企业并未按照政府燃气改革方案做到真实直营所造成的送气员的损失,我们要求将回购业务价格从市场回购价格300元×12×(实际业务量)月提高到400元×12×(实际业务量),以来弥补我们的损失,或是按照遵义燃气改革方案进行按实际业务量永久分红9.5元/每瓶。

2、销售差价和业务价值是我们一家老小赖以生存的基础和保障,十家燃气企业接手我们的业务,按2023年单个送气员全年整体销售量/12月×400块钱/瓶回购(例如:平均销售量1000瓶/月×400元/瓶=400000元 ),该款项必须一次性付清,而不是分24期付款,因为大部分送气员需要拿这笔款项偿还原来转接业务时的借款或贷款,燃气个体送气员有义务协助十家燃气企业完成客户数的俩个月数据固化及业务交接。

3、如果业务价值补偿款不能一次性支付,我们申请参考贵州遵义市燃气改革方案来执行,即现有每瓶业务量(例如现有一个月600瓶业务量就是永久每月需要支付600×9.5=5700元给对应的被回购业务的燃气个体送气工)9.5元来永久分红且《业务补偿分期付款合同》需有政府主管部门出面担保,不能十家燃气企业倒闭或者企业注销等等情况,我们的业务分红补偿款就作废。

4、十家燃气企业应提高送气员配送薪资,因为每一位送气员即使拿到业务补偿款,还是需要工作、需要生活(房租水电费、生活开销、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等等),人人都是家庭的顶梁柱,薪资标准可参照杭州燃气改革后的力资费20元/瓶;

5、回购补偿款付清或者永久分红期间且在业务数据固化交接完成后,是否选择入职十家燃气企业工作,我们有自主选择权,十家燃气企业不能以限制业务补偿款为由限制我们的工作选择自由。

6、业务补偿款与入职十家燃气企业工作本身无任何关联,若送气员在十家燃气企业工作期间涉及违规违法操作,公司可以对该员工作出相应的处罚或交由政府部门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以此为由取消业务补偿费用,且业务补偿款应从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字之日起计算。(该办法适用于业务补偿分期付款)。

7、十家燃气企业应该对原来的挂靠站点或送气员自己建设、装修的三级站点以及配送工具进行补偿补贴。

8、十家燃气企业需要对送气员因市场需求,原来自己购买的瓶装液化气钢瓶进行市面上等值价格统一回收。

以上为瓶装液化气行业改革的实际现状及我们一线送气员的诉求,拜请政府主管部门明察秋毫、酌情帮助与维护我们广大一线送气员的合法权益,为我们做主!我们也坚信:朗朗乾坤之下,我们始终拥护与爱戴的党和人民政府会肃清一切投机取巧、瞒天过海的资本主义者

备注:附件内为全体瓶装液化气配送员的联名签字及相关凭据

附件一:全体瓶装液化气配送员联名签字

附件二、配送员(原个体经营户+后期加入的挂靠经营户)信息:

与鸿某及美某多签订不平等条例进入Ⅱ类装配式供应站后送气员薪资通知

附件三:炼厂瓶装液化气出厂价格及“燃气在线”官网发布的长沙市居民用气价格

附件四:长沙周边湘潭地区充装站发往门店价格及居民用户瓶装液化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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