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对长沙市瓶装燃气改革的疑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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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橘洲眺望
主题分类:
内容类型:分析或评论
关键词:配送员, 社会, 用户, 改革, 燃气, 政府, 瓶装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
地点: 湖南省
相关议题:工资报酬
- 长沙市瓶装液化气改革方案导致送气员收入骤减,影响了他们及其家庭的生活保障。
- 改革后的配送模式增加了送气员的工作压力,而他们的劳动报酬与所承担的责任不成比例。
- 送气员因改革失去了与用户直接交流的机会,无法及时了解和解决用户的安全隐患。
- 美某多公司的管理模式缺乏人性化考虑,对送气员实施严苛的惩罚制度,导致老员工流失和新员工难以适应。
- 改革忽视了送气员的合理权益和长期从业经验,未能充分考虑他们在瓶装液化气行业中的重要作用。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编者按:在官僚主义、不听取群众意见等情况出现时,毛泽东同志曾风趣地说过,“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是香是臭,让群众讨论嘛”。这话放在当下仍不过时。本篇文章原为2024年7月29日送气员维权代表在长沙燃气事务中心与公司代表谈判的发言书,因被打断而未发言完,现做全文公开发表,未作删改。为过审核,只做当事公司脱敏化处理。
非常感谢各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长沙市瓶装液化气改革所作出的努力与付出!您们辛苦了!
行业改革的初衷是实现制度完善、管理到位、经营规范、安全生产、竞争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在这个行业奋斗20多年的我来说,是非常支持并愿意配合改革的,但是改革应当合理化,利益分配应当均衡化,而不是仅仅只为了达到单方的目的而进行强制推进,为此本人有以下疑议:
1、冰某、雪某、中某等10家燃气企业从事瓶装液化气充装业务经营活动,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虽然整合经营模式对加强钢瓶安全管理,推动钢瓶产权置换更新工作,落实钢瓶安全主体责任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相关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均没有要求或允许瓶装液化气销售行业分割销售市场经营,以上10家燃气企业整合成立长沙鸿某燃气有限公司,达成并实施划分市场份额、市场区域垄断协议行为,严重限制了长沙市、长沙县及湘江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市场的竞争,其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原《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的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垄断协议行为。
2、全长沙只允许长沙美某多智慧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某多)一家公司配送,实质上也是构成了垄断。可能对于政府主管部门来说,主要是方便管理,只要用户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一律限期整改,拒不整改就可以停止供气,这样就可以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但是这样一来,美某多就可以打着一家独大的旗帜,随意涨价,强制性更换他们指定的相关燃气具及配件(美某多就发过一份只允许用户更换美某多提供的燃气配件的文件),剥削压榨送气工。
3、美某多的原身只是从事角阀的生产与销售,可以说他们对瓶装液化气这个行业的运营与用户之间实实在在存在的关系及问题点是一无所知的。二级站点是咱们政府投资建设、呼叫与用户信息监管平台是政府开发购买,美某多只是提供了一个管理模式而已,从湘江新区试行的几个月时间不难得出:这个管理模式完全是建立在严苛的惩罚制度下进行,并无任何科学化人性化的体现。物极必反,长此以往,当配送员的实际付出、承担过重的责任与所得的劳动报酬长期处于不对等情况,只会造成有实操经验的老员工不断流失或发生反抗,招聘的新员工处于不断带新摸索的过程,从而加大了用户发生事故的风险,那么这个风险概率是否与强制引进并推行美气多有直接关联?
4、事实证明湘江新区的改革并没有推行成功,现行配送模式仍按照原来业务员自己归属的用户配送,而不是统一就近安排配送;安检作假、用户不符合规定的阀门管子仍然普遍使用,规定终端价格130元/瓶,配送员加收5元/瓶以及送气员抽残、跨区域拉黑气的现象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情况从美气多发出的处罚文件及用户家中存在的事实依据可以证明,包括这次长沙县美某多介入,多收用户价格,违规对用户家里的合格钢瓶加收40元检测费等,证明美某多的管理也是乱象的。也不难理解,每个送气员都是家庭的顶梁柱,收入骤减的情况下为了维持一家老小的生活,注定会挺而走险,那么此次改革的意义在哪里?
5、政府推出的多项改革文件,都是围绕落实主体责任、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而不是单纯只为了方便管理和规避燃企与配送公司的风险与责任。现行改革推行的方案体现:燃企只需要把充装好的瓶装液化气送到二级站点,就算完成了本职工作;美某多按照用户的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完成安检,也算完成了本职工作。即使过后因为用户使用不当引发了安全事故,都与上述两家主体无关,最终受害的依然是用户,那么在人人自保的情况下直接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哪里?担责的是否仍是政府相关人员?
6、改革前,送气员因为可以从中赚取差不多对等的差价,所以对于用户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的需求可以做到随叫随到,用户家里有安全隐患乐意耐心告知,用户使用过程中有漏气或者灶具隐患等,无论什么时候都会第一时间赶赴处置,责任心大大提升,也降低了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性。改革后,二级站点早上8点半上班,下午6点半下班,送气员需在每天下班前空瓶、实瓶入库,那么早上8点半以前及下午6点半以后要气的用户怎么办?这两个时间段正是用户做早餐及做晚餐的高峰期。再者送气员只是普通打工者,角色改变利润相差甚远,且美气多已完全撇开责任,送气员因为收益下降、各种制度压榨得满肚子怨气,还会很好的服务用户吗?用户家中出现安全隐患还会半夜三更的去处理吗?这样岂不是加大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政府相关部门需不需要为此担责呢?
7、美某多只是个配送公司而已,即不熟悉行业模式也无专业技术人员,且改革后配送人员还是原来的送气员,为何不把给美某多24.71元/瓶的配送费给予送气员,由燃企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对配送员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及应急处理能力培训,派专人跟进到位,对送气员违规违法的行为抓到一个处罚一个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政府提供的客户服务系统,实现订单处理、配送跟踪、售后服务的数字化管理,同时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的联动,确保服务质量与安全监管的无缝对接。对于不规范使用燃气灶具及配件的用户,送气员宣传并配合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用户由送气员安检上传,燃企上报给政府相关部门,再由片区街道或城管部门协同房东对用户进行宣讲,仍不整改的,拒不供气。如此一来,送气员与燃企都获得了合理的利益,提高了社会责任心和服务水平,政府部门监管全流程的同时规范销售价格,液化气用户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四方通力配合不仅有效控制了事故发生率也照顾好各方利益,皆大欢喜。
8、10家燃气企业收拢送气员业务价值应该给予合理的补偿,此事涉及人员众多,应该公开公平公证的召开听证会,吸取所有涉及人员的意见来制定最终平衡点。目前燃气企业一再强调,此次改革是由政府部门强制实施,但是从政府多方改革文件得出:各项补偿应该合理到位,而不是燃气企业所说的一刀切!请燃气企业或相关部门拿出补偿或者不补偿的红头文件,拿出多方协谈后的敲定文书。
9、习主席说:“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应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要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使改革能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方案》从头到尾既保障了燃气企业的长久利益,又给予了配送公司的合理收益、还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追责主体,唯独没有考虑过原送气个体的合理权益以及用户是否从根本上解决了安全用气的问题。这些原送气老板们大部分从事行业数十余年,一辈子的心血都放在了该行业,很多都是借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从上一个送气老板手中收购而来。赚取从燃企批发价到用户终端价中间的差额是送气工维持一家老小的所有经济收入来源,一旦按照现在的《实施方案》及补偿方案推进,长沙市上千送气工及背后上千家庭上万群众将一夜之间脱富返贫、倾家荡产、失去生活保障。政府一直致力于民生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问题,难道长沙上千送气工的财产不是财产?长沙送气工背后数千上万家庭成员的温饱不是民生?如果相关企业或部门在明知群众极力反对的情况下仍坚持强推,等同于把广大送气员逼入举步维坚的困苦局面,势必会引发数千送气员的奋起反抗,这是与习主席为人民谋福祉、长沙市政府要求的:保障改革期间行业安全稳定的方针是背道而驰的!
综上所述:美某多的介入对长沙瓶装液化气行业的改革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只会加大行业垄断的违规行为及提高用气安全的风险系数!相关部门及企业在没有做任何民意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情况下强行推进改革方案,只会加大与社会稳定相背的不确定因素!无论是达官显贵还是鸿商富贾亦或是平民百姓,都应该具备“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断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情怀!望各级领导及相关企业酌情考虑,感激涕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