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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女职工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属于针对女性职工的特殊保护的具体措施安排。但职场中,女职工合法权益却不时面临受侵害风险,如有的用人单位以签订专门产假协议为由扣减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甚至解除劳动合同。面对此情况,女职工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源链接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 推动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推动用人单位将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相关措施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孕妇休息室、哺乳室,配备必要母婴服务设施,更好满足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 ...
源链接明确处理相关投诉的期限;(6)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并明确泄漏信息者的责任,防止处理过程中出现二次伤害。 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在原有规定的关于婚育期间女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新增了关于福利待遇、晋升评职称的内容,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 ...
源链接重视。 张荆认为,过去,社会舆论不太愿意谈论诸如痛经假这种妇女权益话题;如今,此类话题探讨得也越来越多。她建议,地方政府部门在考虑对用人单位进行奖励、表彰时,可以把放痛经假等保护女职工权益方面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参考。 不过,在休痛经假的相关权益方面,多位受访者认为,各地规定仍有可以进一步完善之处。在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燕平看来,其中之一,就是规定附加了开具诊断这样繁 ...
源链接12月22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新就业形态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不定时工作制、工伤待遇、年休假、竞业限制、女职工权益保护、事业单位违约金争议等劳动人事争议类型。这些典型案例是从2021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办理的12万余案件中精心筛选出来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以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劳动 ...
源链接性别歧视。正向激励方面,可以引入、推广一些促进职场性别平等评价体系,各地区通过评价、认定表现好的用人单位,并且进行公示,对优秀用人单位进行激励和奖励。在监督惩罚方面,也可以考虑将消除职场性别歧视、保护女职工权益也纳入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范围之内,让行政机关对职场性别歧视行为进行监督,也向职场女职工提供投诉举报性别歧视的途径。 此外,《劳动保护法》中也有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 ...
源链接医疗机构证明之后建立档案,可以尽量把女职工的特殊期调整到与双休、公休一致,或避免从事重体力劳动,或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安排工间休息。关键在于事在人为。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科技水平和保护女职工权益意识的提高,女职工从事重体力工作的情况大幅减少,月经期需要休息的人或是少数。而在我国企事业单位普遍采取“基本+绩效”的工资考核方式下,出于经济考量或其他因素,不是特别需要,女职工不会 ...
源链接防止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而被降薪辞退。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优先帮扶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女性劳动者。将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维护情况作为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记入守法诚信档案。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消除职场性别歧视,其落地实行仍有待观察。 ...
源链接综上所述,该公司应向林某全额发放工资结构变更后的绩效工资19740元。 法官说法 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是女职工特殊保护的重点时期。产假期间的工资,因涉及与生育保险的衔接,成为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
源链接实行劳动合同形式用工的,在劳动合同协商明确弹性工作等相关内容。劳务形式用工的,签订劳务协议,合理确定权利义务。二是强化专项监督,加强对“妈妈岗”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宣传、女职工权益专项执法等。三是强化组织实施,各级人社、妇联强化协同联动,加强政策扶持,积极培育、宣传先进典型。 据悉,当前,广东省妇女就业情况总体较好,近年来,广东中山、佛山等地自发形成了“妈妈岗 ...
源链接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反性骚扰属于劳动监察范围,“由劳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其举证能力高于个体劳动者”。 此外,工会、妇女联合会、用人单位等主体均负有保障女职工权益的义务,女职工可向前述单位进行投诉。“有时,加害人是公司领导或董事长,用人单位接到投诉却不作为的,受害人还可以直接向公司的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侵害行为,检察机关可 ...
源链接挥向更弱者,不要让虚假的对立阻碍了劳动者真正的成长与抗争。 那么面对性别歧视这样侵犯劳动者利益的行为,我们应该怎么抗争呢? 让我们睁大眼睛,拿起劳动法这本秘籍,找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女职工的“三期”是指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由于“三期”女职工的特殊性,经常有些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后借故辞退,以合同到期终止为由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这些行为都 ...
源链接其岗位变更为商务专员,月薪税前1.1万元。 收到邮件后,邵姗颖马上寻求法律帮助。她找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红进行咨询。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高红律师在女职工权益维护方面有着多年经验。她认为,邵姗颖的情况是哺乳期女职工遭受歧视的典型例子,但又有特殊之处,处理不当就会使其处于被动地位。 公司对于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不能 ...
源链接”动员会暨集体合同签约观摩会,建筑、商贸、餐饮和劳务派遣等领域的160余家企业参加。目前,已指导167家企业签订了“三项”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从现在代先生等工人面对的情况可见,工会只是按照老方法跟企业签订了样版集体合同。这些合同不但没有发挥作用,而且也涵盖不了农民工的 ...
源链接按照我市发布的延迟复工通知执行。延迟复工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的,视为正常提供劳动,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应视为加班的,不予支持。 居家办公的一个适用场景是女职工权益维护。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特别是“三期”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强度与工作环境方面享有特殊的权益保护。实践中,用人单位为 ...
源链接劳动者权益的刚性保障。 去年10月,沈阳市15家行业重点企业签订“1+3”行业集体合同,对快递员的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保险和福利、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职业培训以及企业、工会和职工的义务等均做出规范,为沈阳市2万余名行业从业者提供权益保障。 河北石家庄的快递小哥邢晓磊所在的网点共有30名左右收派员,遇到“618” ...
源链接为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女职工身心健康,营造安全、健康、舒心的良好工作环境,同时为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提供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 ...
源链接近日,江苏省总工会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依法延长产假,切实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产假制度是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的重要制度,女职工生育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还有权享受地方规定的延长产假。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源链接一是生育津贴与本人产假工资,女职工就高者得;二是不管社保机构拨付多少生育津贴给用人单位,女职工都只得本人产假工资。究其原因,是各省市对于女职工生育保险的规定不一。本案从保护女职工生育权益出发,判决用人单位将社保机构拨付的生育津贴全额支付给女职工,符合法律规定原意,对推动社会生育意愿形成有积极意义。 在乐山中院公布的2023年度典型案例中,峨眉山市的罗某核定生育津贴为 ...
源链接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康玉衡 张钊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是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然而现实中,仍有个别用人单位损害“三期”女职工合法权益。近日,广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哺乳期女教师被违规调岗的纠纷案件。 谢某于2014年5月12日入职某小学,担任教师工作,并与某小学签订书面聘用合同。2020年底,谢某因生产,向学校申请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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